德国模式的法官成长之路一、两考定乾坤第一,德国所采取的是一种以培养各种法律人员为目的的统一的法律教育,不考虑他们将来要从事何等职业
各种法律人员所接受的专业培训大体上也是相同的
这就是德国的法律教育体系的基本构架和理念
德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由16个州组成
德国的《法官法》属于联邦法,该法对于司法教育只是做了一个框架性的规定,仍需16个州各自的《法律教育法》作出更详细的规定
一般来讲,不同州制定的这些法律之间并不存在太大的区别,虽然在一些具体环节上差距还是有的
第二,通往法律职业之路是从考试开始的
法官的教育始于高校
通常,大学里的法律学习要持续4至5年,内容覆盖法律史和法哲学,以及第2页共2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27页一些主要的法学部门
在短短的4年时间里要讲完德国所有现行法律是不现实的,因此学习必须集中在主要的法律问题上
学生们必须熟悉德国法中主要的法典,必须学会如何来运用成文法以及在司法程序中应该如何操作
但是对于所有的学生来说最为重要的是必须学会科学的方法,而科学的方法对于所有的法律职业都是极其重要的
学生们必须学会依据宪法的价值理念来解释法律,学会如何通过类推来弥补立法中的漏洞以及如何探求立法意图,等等
在他们学业结束的时候,他们应该具备运用各种法律和法规的方法技巧,甚至必须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能够应用起初对他们来说是全新的法律和规定
第一次国家考试德国大学的法律专业毕业是以参加并通过“司法考试”为标准的
一旦法学专业的学生们决定结束他们的学习,那么他们就得通过州司法考试的初试(theFirstStateExamination-Referendarexamen)
该考试由笔试和口试两部分组成,每部分的考试内容都覆盖了实体法的主要科目以及一个由学生自选的科目
以黑森州为例,州初试的内容包括一篇论文,通常被称作“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