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校科技工作者权益保障研究摘要。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办学作为国家实施高等教育的补充,民办高校科技工作者作为科学技术工作中的重要力量,以研究、开发、传播、维护和管理高科技内容为己任。在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今天,任何行业的发展都离不开高校科技工作者的贡献,现代化技术的科技浪潮使人们对于高校的科技工作者表达了最高的尊敬,必须采取多种手段来吸引和鼓励科技工作者加强研究和开发工作,而针对科技工作者的权利保障,应该从法律角度和组织保护角度两个方向入手研究。关键词:民办;高校;科技工作者;权益保障;对策民办高校作为企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举办的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组织,校内有大量的科技工作者,为国家的科技发展贡献一份力量,同时需要接受社会和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利维护,需要根据不同的标准积极进行维权管理。民办高校科技工作者权利保护,是响应中国教育部门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总则号召的举措。在以法律规则和社会组织共同辅助保障科技工作者合法权益的今天,调查发现通过组织保障和法律保障的双重保险,可以促进高校科技工作者的合法维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了民办高校教师与公办高校教师在法律地位和享有同样的权益,包括境内各级各类教育行为中都可以适用该法律所规定的职业权益。一、以高科技追赶超越作为统揽高校科技协会各项工作的纲领我国科协组织高度重视高校内的高科技工作者保障、保护工作,在省级科协联合高校进行组织性保障的过程中,有关部门做出批示,对于积极拥护和保障科技协会力量,并进行高校科技协会积极建设的行为予以肯定。同时,对于高校科技联合会的人才资源培育和储备进行指示,为了能够根据人才密集需要、智力密集需要和科技成果密集需要,进行群众性的科技社团建设,省级科技协会应以追赶超越作为中心要务,认为只有奋力谱写新篇章,才能让全国人民共享科技进步的新发展成果。在中国科协的带动和领导下,省级科协的具体指导,使得高校的科技组织建设率先进入到了一个新的第1页共5页阶段。围绕追赶超越的大原则,生动的科技实践借助新科技力量有意义探索的过程,通过举办国家级高校科学讲坛,联合国内外的高科技学科学术交流活动,有效地促进学科交叉和融合。而面对组织实施的进程,组织建设成为对于青年人才的扶持和新科技工作者保障作用的助力,成为新时期主导产业发展的重要辅助举措。民办高校教师作为非常重要的科技工作者,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过程中,有开展改革和实验、开展教育教学行为的权力,教育教学权利是教师最为基本和重要的权利、不容剥夺,而且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教师所进行的不再是基础教育工作,而是与专业学科紧密相连接的具有创造性的教学工作,高校本身是思想交汇的场所,不同的高校教师尤其是高科技工作者,各有所长、教学内容各不相同。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遵循高科技发展的需要,为统揽高科技协会各项工作做出非常积极的努力,按照不同的科技教学环节进行自主的备课讲授,向学生提问和批改作业,在高科技协会各项工作方面的具体指导之下,亲自指导学生利用学校的实验性设备,开展一切与教学内容有直接关系的教育科研实验。二、从法律法规建设角度看(一)加强科技立法和建立健全科学立法体制中的不足。在过去辉煌七十年中,中国科技力量体现出来百花齐放的局面,人们不断向科技进军。在制定了最基础的科技发展远景规划之后,我国制定了一系列专门针对科技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计划。围绕高科技工作制定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包含了:《中国科学院试行章程》《实行科学技术人员交流的暂行办法》《发明奖励条例》《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著作权法》《专利法》《技术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近几年来,还鉴于计算机技术的快速异常迅速,制定了一系列涉及科学技术保护的法规,计算机软件保护的条例,以及科学技术成果的鉴定方法等。制定科技立法,并且重视现代科技立法已经成为一直以来我国科学协会组织的习惯,但是不可避免的是,目前在科技立法方面,由于经济形势和社会发展形势变化太快,因此,科技立法仍需完善。此外,民办高校教师常常感觉到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