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责任保险市场发展分析图12001年至2006年我国责任保险与财产保险保费收入占比情况(单位:亿元)图22001年至2006年我国责任保险与财产保险保费收入同比增幅变化趋势(%)图3美国1920年至1998年责任保险与财产保险市场份额比较图图例说明:实线表示所有财产类保险(不包括责任保险和意外险)的市场份额,从1920年—1998年之间缓慢下降。重虚线表示所有责任类保险的市场份额,从1920年—1998年之间缓慢上升,并在80年代末超过财产保险的市场份额。目前,我国责任保险市场正面临重要的发展机遇,责任保险市场供求关系及外部环境已发生了深刻变化。党中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提出,使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三位一体,扩展为包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重要内容的四位一体,实现了重大的飞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要的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保险作为社会“稳定器”,具有责无旁贷的义务,而其中发展责任保险则尤为重要。因此,加快发展责任保险,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已成为当务之急。大力发展责任保险的现实意义责任保险的发展程度既是衡量一国或地区财产保险业务发达与否的重要指标,也是反映财产保险市场险种结构是否良好的重要参照。它标志着一国或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同时也标志着一国或地区法律法规体系的成熟程度。责任保险作为保险业务中发展相对较晚的一个部分,它的迅速发展与城市化、商业活动、制造业的增长以及私人与公共交通的增长密不可分。因此,同其他保险相比,责任保险具有更强的社会属性。作为一种社会化的产物和以市场化的方式辅助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责任保险可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从而起到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我国自2003年以来,国务院确定了保险业要充分发挥社会管理职能的方向,并明确指出责任保险是社会管理功能最强的险种之一。中国保监会也相应地开展了关于大力促进责任险发展的研究课题,把发展责任保险市场的工作提到“讲政治”的高度,将其列入保险业重点发展的领域之一着力加以推进,并在不同场合要求财产保险公司积极发展责任保险,引导业界关注责任险。与此同时,中国保监会又通过加强与有关部委的沟通与合作,按照“政府主导、政策引导、做好试点、逐步扩大”的工作方针,通过建立协调工作机制、联合下发指导性文件、共同确立并指导试点工作开展等方式,推动各地方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因此,无论从总体上看还是相对而言,责任保险的重要性在我国日益增强。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政府运用经济手段管理市场已成为必然,责任保险也必将成为政府部门运用商业手段代替行政手段管理企业的有效方式之一。我国经济发展将在本世纪上半叶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与之相适应,保险业的发展也必将由现在的人身保险繁荣阶段过渡到责任保险的大发展,责任保险必将参与到辅助社会管理的各个领域我国责任保险的发展现状在我国,责任保险始于上世纪50年代的汽车公众安全责任保险。目前,尽管我国责任保险已涵盖公众责任、产品责任、雇主责任、职业责任等各个方面,开办的险种多达数百个,服务范围涉及社会的各个领域,各家保险公司也相继在责任保险方面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但是责任保险的规模和功效并未得到长足发展,在经营中仍然存在业务规模小、新险种发展缓慢等问题,与现实的社会需求相比极不适应。由图1、图2可见:2001年—2006年期间,我国财产保险公司责任险累计保费收入达到234亿元,为社会提供各类责任保险的累计责任限额约40.28万亿元。需要指出的是,虽然其2006年保费收入达到了创纪录的56亿元,同比增幅也达到了24%,但当年的业务占比依然保持在4%左右。纵观几年间,其整个业务规模年均业务也仅占到整个财产险业务的3.8%(注:不含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意外险和车载货物险等,如果将以上几项列入在责任险中,责任险保费额度在整个财产险保费收入中的占比大约可以占到25%以上)左右,这样一个业务占比与国际平均水平的16%相比,差距是显而易见的。但从我国目前不同市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