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器材管理制度为了保证生产的安全,充分发挥消防器材的作用,消灭初期火灾,必须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管理
消防设施、器材、标志及用具等均应消防专业
各部门不得将消防器材随便用于非消防工作上,对擅自动用或损坏消防器材的,视情节予以必要处理
对于在消防工作和器材管理中有成绩和贡献的,予以表扬、奖励
消防水池应保持充满,保证有足够的消防用水
并应保持池内水的清洁,防止杂物堵塞水泵和阀门
定期检查消防水泵及其附属机件
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排除,保证随时可以正常运转
定期启动消防水泵,防止长期不运行发生故障
消防水泵房内不准住人和存放其他物品
定期检查消火栓的完好情况,注意有无土埋、漏水、打不开等情况,并随时排除故障
消火栓三米范围内不准堆物,不准堵塞消防通道
消火栓钥匙应保证完好,并放置于消火栓附近明显处,不准随意动用
地下消防栓必须有明显的地上标志
冬季应做好消火栓的保温措施,以防冻坏
水枪、水带应装置在消火栓附近的防雨箱内,并经常检查保证质量
站内各部位应设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并应定期进行检查和补充
消防器材应置于便于取用的指定地点,不准随意挪动
每次使用后应及时检查、充药装粉,以备急用
消防工具应具有固定存放位置,不许乱动,周围不准堆放物品
设专职人员负责全面的消防器材管理、检查、维修、保养
做到不丢失、不随意挪动,对器材存放问题要及时上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