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行政效能建设计划各县人民政府,州府各部门: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川府函〔〕269号),为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提高行政效能,营造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政务环境,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就全州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几点。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工作自觉性州委、州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把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作为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转变职能、勤政高效的重要工作,实施了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工作,促使机关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但是,一些部门和干部思想观念陈旧,执行力不强,工作作风疲塌,工作效率不高;有的部门办事环节多,审批程序烦琐,办事难度大,“中梗阻”问题突出;有的单位衙门作风严重,对待群众态度粗暴,作风恶劣,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时有发生;有的部门受利益驱动,不廉洁的现象依然存在。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我州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也有意见,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高度,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明确目的,深刻领会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二、以改善政务环境为重点,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大、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发展第一要务,以改善政务环境为重点,严格依法行政,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和优化发展软环境,为创建小康、生态、和谐提供重要保证。(一)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认真落实州政府关于软环境建设的重大决策,积极探索从源头上转变政府职能的有效途径,建立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第1页共4页1、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营造高效、公开、廉洁、便民的政务环境。一是要继续清理各类行政审批项目,对国务院、省、州政府已经取消的项目必须坚决执行,对取消审批后需加强监管的事项要建立后续监管制度,对改变审批方式的审批项目要研究依托中介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规范管理的原则及操作规程;要搞好行政审批项目调整后的上下衔接,清理部门之间的审批职能;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二是要建立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各行政审批单位要对审批事项的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内容依法进行公示,并做出承诺。要将招商引资、经济发展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事项按规定纳入政务服务中心或政务服务窗口办理;要严格规范行政审批项目的运行规则和程序,压缩审批事项的时限,对重大项目实行联办制度,作到审批前置、关口前移。三是建立严密完善的审批制约监督机制,要加强对取消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擅自保留已取消的审批项目或违法增设审批项目等行为,要给予严肃处理。2、广泛推行政务公开。要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甘委办发〔〕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完善政务公开的形式,健全政务公开的制度,完善政务公开的机制,加强政务公开的监督,突出政务公开的重点,确保政务公开的实效。提高政府各部门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3、严格依法行政。结合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按照州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要求,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决定、命令,确保政令畅通;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亮证执法制度、听证制度、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开制度,切实做到主体合格、第2页共4页程序到位,确保各项执法合法、有效;及时纠正和处理违法与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要坚决予以查处;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