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中小学教学能手评选方案为加强全县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造就一支具有良好师德修养、先进教育理念、厚实专业素养、较强教育科研能力的学校名师队伍,进一步提升学校的教育发展水平,根据《修水县教育局二OO九年工作要点》安排,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教学能手”评选活动
为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评选方案
一、评选范围全县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高中在编在岗教师;二、评选条件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施教;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积极主动承担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深受家长、学生欢迎
2、对所教学科或专业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知识,教学思想先进,教学基本功过硬;能熟练掌握学科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教材;能灵活运用多元的教学方法,课堂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教学成绩突出
3、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在课题研究、论文撰写、课堂教学、教学质量、教学辅导等方面,成绩突出
4、具有合格学历(小学、幼儿园必须具有中师或同等以上学历,中学(含职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教龄小学3年以上、中学5年以上
5、必须在教学一线任教且满量工作(周任课小学14节以上,初中12节以上、高中10节以上),按规定参加了08年全县教师业务考试,成绩优良(免试除外)
三、评选办法1、个人申报,教研组、学校自下而上,逐级推荐
2、以赛代评、以评促教、赛评结合,评选采取对申报教师荣誉称号、教学成绩、基本功、教研成果、教学辅导及教学设计、课堂教学、评课三项比赛量化评分办法(详见附件),同时兼顾农村中小学
3、教学业绩只考查06年、07年、08年三年
四、评选程序(一)第一阶段(2009年3月15日—2009年4月25日)为校级“教学能手”评选阶段
①宣传发动(3月15日—3月20日),公布评选方案,各校成立评选领导小组并制订实施计划
②个人申报(3月21日—3月25日)教师自荐、教研组推荐,学校根据评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