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XX年深化医改工作总结2016年以来,我县先后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政〔2016〕26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政办〔2016〕13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政办〔2016〕10号)等系列文件,成立了**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时调整了县级医院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认真落实深化医改政策,抓重点、攻难点,积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推进县乡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等重点工作。一、推动分级诊疗制度有效落实(一)推进“医共体”建设。我县是**市在全省实施“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首批试点县。先后印发了《医共体章程》、《县域医共体内医师多点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医共体双向转诊工作方案》、《医共体医疗风险分担意见》,以及医共体新农合报销实施办法、医共体服务收入结算与分配、绩效发放等十几份配套文件。县卫计委、发改委、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县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卫医〔2016〕14号),下发了《关于实施基层医疗机构分级诊疗疾病病种目录的通知》(卫医〔2016〕9号)。为县乡医疗机构推进医共体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持和指导。一是构建工作体系。以县医院XX县区中医院为龙头组建两大“医共体”,组建了县医院**分院和**分院,中医院开城分院和**分院,以此建立区域医疗分中心,实行双向转诊、医师驻点、专家会诊、科室共建、整体托管、培训指导等多种合作模式。二是发挥新农合杠杆效应。按照“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原则,根据县乡医疗机构诊治能力,遴选出县级医院收治的100+n个常见病种、乡镇卫生院收治的50+n个常见病种清单,这些病种原则上不得在医共体内办理转诊手续;扩大参合患者就诊医疗机构费用补偿梯度比例,积极引导患者在医共体内逐级就诊。对在医共体内按层级转诊的病人,新农合补偿第1页共6页给予政策支持,报销按照就高不就低和便民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提高患者的实际补偿比例。三是试点成效初显。从数据监测显示主要表现为“三升两降”:住院可报费用比稳步上升。省监测通报显示:截止到2016年9月底,**县人民医院可报费用比为91.57%,较2016年同期的88.34%提高了3.23%;**县中医院可报费用比为93.86%,较2016年同期的91.48提高了2.38%。住院实际补偿比维持上升。县人民医院实际补偿比为72.66%,较2016年同期的66.37%,上升了6.29%。县中医医院实际补偿比为74.42%,较2016年同期的71.36%,上升了3.06%。按病种付费执行率上升。截止9月30日,医共体按病种付费结算人数11906人,占总出院人数的19.46%,较2016年同期的16.37%提高了4.09%。2016年8月1日起,我县再次扩大县内定点医疗机构按病种付费病种数,县级医院按病种付费由49种扩大到66种,目前,我县县内定点医疗机构按病种付费病种数达123种。县外住院人数下降。截止9月底,第一医共体辖区内县外住院人次为10216人,2016年同期为13777人,下降3561人,下降25.8%,第二医共体辖区内住院人次为5506人,上年同期7576人,下降2070人,下降了27.3%。医共体牵头医院人均“三费”降低。县医院人均三费2757.82元,较2016年同期的2886.38元降低了128.56元,降低4.45%。县中医院人均三费2231.46元,较2016同期的2430.47元降低了199.01元,降低了8.19%。(二)加强培训与督导,全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按照省卫计委签约服务新方案指导精神,8月8日联合**县物价局印发《**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卫基卫[2016]12号。8月9日召开全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启动会,8月16日至18日分组分片开展签约服务分级培训会。组建89个签约服务团队,共有868名县乡村医护人员参与此项工作。9月20日至23日进行全县签约服务开展情况督导,对开展进度及存在问题进行及时通报。9月1日起全面按照新方案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截止目前12073人,其中有偿签约11308人,**偿765人。(三)全面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一是加大人才引进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