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在东欧国家中,波兰在每家国家银行都设立一个专门负责管理“沉淀资产”的独立部门,按照1992年6月划定的标准,将“可疑”或“亏损”的资产连同相应的准备金转移到该部门,由国家银行牵头,其他债权人和外部者共同参与,对企业不良债务进行清理。银行负责管理“沉淀资产”的部门要求借款企业限期做出改革方案并提出还款时间表,如果该方案没有有效执行,企业将被强行破产清算。捷克于1991年3月建立了统一银行,将2/3计划经济时期遗留下来的不良贷款连同一部分负债转移到该银行帐户上,并将这些贷款转换为利率比再贴现率高4个百分点的巴年期长期贷款,使企业界获得长期资金。国外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处理的经验借鉴2.中欧的银行重组快速转轨的中欧国家,捷克、匈牙利以及波兰。他们处理无偿还能力或有坏帐的银行的经验可值得借鉴,因为他们的国情与中国相似,都是经济转轨国家,都向着市场化经济发展。这三个国家中,捷克的金融结构与中国最为相似,银行贷款与GDP的比率都相对较高。捷克的四大银行占据了市场贷款的70%和存款的80%。1990年捷克银行改革之初,当时所有国有企业的营运资金全来自短期、低利率的循环银行信贷,称为1uz贷款。捷克成立了集中的处置银行K0ndidac耐Banka,目的是按商业化原则重组这些1-0z贷款。所有1nz贷款转移到处置银行时都附带着企业在另一家银行的一定数额的存款。然而,国有企业仍从其原银行获得银行服务和薪贷款。经过几个阶段,其他的贷款中鼓评为坏帐的从最大的捷克银行转移到Kon舯lidacnjBanka进行处理,政府再对原银行重新资本化。尽管这些方法当时看似合理,但是,捷克的解决方案依然没能确保国内银行体系的稳定。无论是为贷款债务人建立一个独立的处置银行,还是对银行资产负债的几次清理,都没能为捷克的四大银行提供坚强的金融支持。最根本的原因是以市场为导向的银行体系的基础没打好。首先,这些银行宣布私有化后,政府依然在这些银行中占有主要股份,因而大银行并没完全独立于政府。其次,银行依然能留住客户,并因为私有化与一些客户的联系更为密切,因而,激励问题也没有解决。在私有化过程中,银行通过其投资资金取得了一些客户的所有权,从而银行作为资本持有者的利益与银行作为债务持有人的利益出现了冲突。当遭遇一次小规模的货币危机时,捷克公司就会陷入困境,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就会恶化。但捷克政府的保护政策使得国内银行能够获得一个高价差,从而赚取合理的利润差额。即使银行可以自身进行资本化,由于软性贷款仍然继续,坏帐问题还是无法解决。有人估计,捷克银行重组的总成本高达GDP的大约30%,目前为止,它是转轨经济中重构成本最高的国家。相比而言,匈牙利银行的私有化政策则通过将控股权尽快出售给外国投资者进行的。这种出售需要银行的重新资本化,以使银行的净值和特许权价值对外国投资者更具吸引力。匈牙利国内银行进行了两次重大的重新资本化,以及几次小规模的资本化。第一次重大的重新资本化,并不充分,一方面因为使用的工具流动性不足或者缺乏吸引力,另一方面因为重新资本化的银行依旧为表现不良的客户服务。第二次重要的重新资本化利用市场工具,并最终取得了成功,紧随其后进行了面向独立的国外所__有者的私有化。这些重新资本化过程以及私有化策略使得匈牙利的银行体系成为转轨国家中最强大的。匈牙利的经验说明了独立性的重要,既要独立于政府,又要独立于不良客户。对银行的长远经营而言,继承银行的不良客户比继承不良贷款更糟。对亏损国企拥有最多暴露头寸的匈牙利银行Ma鼾arHitel,在完成了重新资本化但未找到外国战略投资者前。它的贷款资产组合分为优良资产和不良资产。坏帐及这些客户的存款与优良资产部分分开,并成立了一个专门的部门与这些客户打交道,希望可以收回部分坏帐。只将好银行程有化,这一策略吸引了外围的战略投资者,他们显著地提高了银行的资本金。波兰的经验表明,让银行主导企业重组是不适当的。cmy&H01le(1996)的研究表明,金融机构破产时重组是其首选。重组的主要工具是债权一股权互换,实力弱小的银行多选择此种方式。此外,Gn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