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9页财经活页2008年第22期(总第118期)辽宁省财政学会辽宁省财政科学研究所2008年11月25日本期主题:政府间税收划分[按]税收是政府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也是保证政府正常行使职责的物质手段
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税收的划分,不仅是政府间财政利益的分配,而且也会影响到资源配置的效率、税收调控功能的发挥、税收的行政效率以及地区间的收入分配等重大问题
1994年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以中央税、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为主要内容,相应规范了中央与地方间税收划分的基本框架
十多年来,国内外客观环境发展了巨大变化,对政府间税收划分带来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亟须重新改进和完善
政府间税收划分的主要依据、基本模式和主要方式分税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广义的分税是指包括税收立法权、税收政策制定权、税收征管权以及税收收入支配使用权在内的各种税收权限在政府之间的分配
狭义的分税,仅指税种或税款以及税收征管权在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划分
分税制的核心是划分中央与地方的权力边界,为各级政府行使其职能确定制度基础,与之比较,第2页共9页第1页共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9页狭义的分税应属于从属层次
一、主要依据1
政府财政经济分级管理的要求
在实行分级财政体制的国家里,如果把税收管理权限(包括税收立法权、税收政策制定权、税收征管权、税款支配使用权等)全部集中在中央,不给地方一点权限,必将形成地方对中央的严重依附关系,使地方处于既无权又无钱的境地,压抑和束缚地方政府在经济社会事务管理上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税收权限及收入的过分集中,又会使税收政策和制度难以符合中央与所有地方政府的实际情况,可能造成决策和管理的失误
实施分级管理的现实状况是,各级地方政府各自都承担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