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职改字〔2014〕39号关于开展2014年贵阳市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区(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组织人事部、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局,市直各部门:根据全省职称工作会议精神,我们将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探索、完善人才评价机制,调整人才结构,充分发挥职称工作在人才评价方面的重要杠杆作用。为做好2014年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现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2014〕259号)转发给你们,并将2014年全市职称工作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结合实际,强化宣传,提高各项职称政策知晓率问题职称工作政策性强,关注度高,事关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1和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不断加大职称工作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各项职称政策知晓率,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工作。各部门要切实加大对各项职称政策特别是新修订条件以及民营经济组织职称评审条件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方式让用人单位和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及时了解和掌握职称评审政策、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等规定,积极帮助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做好职称申报各项有关工作。二、确保职称评审工作平稳过渡问题2014年,省厅会同各职称系列主管部门,结合我省近年来人才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对各系列职称评审条件进行修订完善,今年将陆续全面出台26个系列新的申报评审条件。为确保职称评审工作平稳过渡,按照省里要求新、旧评审条件可一并执行。三、关于职称年审的有关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聘后管理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审核的通知》(黔人通〔2002〕50号)要求,今年已对2010年取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开展审核工作。市直各主管部门、各区(市、县)职改办要认真做好本部门、本地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年审收尾工作。未经审核,不得聘任或申报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四、关于职称认证的问题2目前专业技术人员流动性较大,资格证书认证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并到市职改办进行认证,认证所需资料如下:1.资格证书原件;2.《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如是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3.毕业证书原件;4.任职资格文件;5.原职称管理部门对资格证书认证的函。五、关于建立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的问题今年我市已建立并开始使用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今后贵阳专业技术人员的统计、管理、继续教育学习、高层次人才管理、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推荐等相关工作都将通过本系统操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抓好落实。五、关于开展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问题为了加强民营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充分调动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提高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推动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根据省人社厅、省民营经济发展局、省工商联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我省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2013〕325号文件精神,今年我市将加大贵阳市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力度。具体操作程序按照《关于做好贵阳市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3知》(筑民职改字〔2013〕01号)和《贵阳市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筑民职改字〔2013〕02号)执行。六、关于开展特殊人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问题为了向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倾斜,注重能力、业绩、贡献,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适应新形势下贵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贵阳市特殊人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暂行办法》,继续做好我市特殊人才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七、其他要求1.各区(市、县)职改办在当年的评审工作结束后,要做好评审情况的整理、统计、归档工作。在报送评审的系列(专业)评审结果时一并报送当年的评审结果统计表及电子文档(见附件)。2.2014年全省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于9月30日前结束,评审工作于第四季度完成。我市职称评审工作同时按省厅要求进行,各系列职称申报请于9月8日-20日申报完毕。3.今年全面实行简政放权,将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