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公交体制案例研究报告导论在前一篇报告中已经分析了荆门市公交问题的所在,也找到荆门市公交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公交体制的问题。在这里我们找了国内类似荆门市公交举三个例子对其进行研究比较,其中有两个改制失败的例子,还有一个成功改制的例子,这样是为了对荆门市公交体制提出解决方法,做出一个事实的论证。1国内城市公交改革失败案例1.1湖北省十堰市公交案例十堰城市公交民营化改革,得从5年前说起。2003年5月,十堰市建设局和公交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合同,温州私人老板张朝荣以每年800万元的价格,买断十堰市22条公交线路18年的特许经营权。该合同规定,公交公司承担政策规定和政府所赋予的社会义务(如军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有关政策规定的免费乘车义务);城区中巴车取消,采取大公交运营方式替代,并按市场运作方式出让特许经营权等。十堰市因成了全国第一个公交事业全盘民营化的城市而一时成为全国舆论关注焦点。当时双方对改制寄予厚望。改制后,2003年公交公司就实现营运收入6700多万,在同样票价下比改制前增收了1564万元,实现利润106万元。2004年收入为7900万元,赢利119万元。但随后3年分别亏损500多万、900多万和700多万元。对于接连亏损,张朝荣认为原因是“油价暴涨”、“社会义务成本增多”等。政府在后来也没有在油价上涨上给于民营企业一定的补助。公交公司成本上升的另外一个原因是政府并未对公交公司承担的社会福利带来的减收给予补贴。这包括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免费乘车,学生、成人持月票乘车等社会福利.而根据国务院相关文件,政府应付应当对此给予公交公司一定补贴.政府将自身应承担的责任转嫁给民营公司却没有任何补偿,公交公司的成本不能得到补偿,只能导致公司经营情况恶化。公交公司虽然具有特许经营权,但政府对公交票价是实行政府管制的。票价管制的情况下,企业的真实成本无法通过供求关系来得以说明,在高成本的影响下,企业必将受到损失,在从消费者和政府追求不到的情况下,只好将成本转移给职工,最终酿成了停运事件。在合同中,政府承诺取消城区中巴车,然而至今中巴车不但没有取消,反而数量从150多辆增加到现在的200辆,这也是公交亏损的主要原因之一。但是先后4次发生全线停运事件,停运集中暴露了市公交集团公司在营运、管理、职工福利待遇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后两次,反映的是司乘人员与经营者之间的矛盾已达到难以调解的地步,整个公司的管理和运行基本处于瘫痪状态,已不能履行为广大市民提供公交服务和维护正常公交秩序的职能,导致职工不能正常上班,市民不能正常出行,严重影响了市民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更重要的是损害政府的公信力、损害市民的公共交通权益、损害公交职工的切身利益、损害社会稳定大局。现在都暂时收归国有管理和营运。1.2湖北省黄冈市公交案例2002年12月,黄冈市公汽公司资不抵债,宣布破产,黄冈市政府以“授予特许经营权”的形式,将该公司出售给江苏商人周幸华,协定周享有该市公交经营权25年,并承担原公汽公司的职工安置和债务问题。当年,黄冈华兴公交公司成立。据了解,华兴公交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该公司的运营模式为,110辆公交车承包给110个人,运营车辆所有权归公司,线路经营权归承包商。然而运营几年后,公司许多早期的外地承包商开始转让线路经营权,一些黄冈本地人投入部分资金后,成了这些公交线路的二手承包商。而这些二手承包商以为付出18万就拥有了车辆的所有权,直到2006年元月公司开会,才被告之仅仅购买了线路经营权。而且至今没有拿到任何一份来自公司和一手承包商的合同或收款凭据。问题由此而来,但并未得到有效解决。于是2006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一个承担40万市民营运任务的公共交通,连续停运3天,它暴露了公共交通市场化后带来的问题。25年公交“特许经营权”的转移和旁落,无疑使黄冈市政府失去了对城市公交的监控权。而且政府的职能是监管和调控,包括公交的线路、站点、班次、安全、价格、服务态度等等,但是如果只是等出了问题再来协调解决,这是不是又已经太晚了。2国内城市公交改革成功案例2.1苏州省常州市公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