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建设[2007]88号文件关于印发《铁路隧道设计施工有关标准补充规定》的通知各铁路局,各客运专线公司(筹备组),太中银铁路公司筹备组,投资公司,铁科院:为进一步落实建设新理念,全面提高铁路隧道建设水平,确保隧道施工安全、质量,现将《铁路隧道设计施工有关标准补充规定》发给你们,用于指导铁路隧道设计、施工工作。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应结合工程实践,积累资料,并及时将修改补充意见反馈铁道部建设管理司。二OO七年四月二十一日铁路隧道设计施工有关标准补充规定一.基本规定第一条隧道是铁路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铁路隧道勘察、设计、施工质量,确保施工安全是全面落实铁路建设新理念的重要体现。隧道工程必须精心勘察、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第二条隧道设计、施工应充分借鉴国内外隧道设计先进的理念、方法,积极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提高勘察设计和施工水平。二.勘察、设计第三条隧道应以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情况作为确定位置的前提条件,并选择稳定的地层,宜绕避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极为复杂,高地下水压以及严重不良地质地段。第四条隧道地质勘探应采用综合方法,并符合下列要求:(1)钻孔位置和数量应视地质复杂程度而定。洞门附近覆土较厚,应布置勘探孔;地质复杂,长度大于1000m的隧道,洞身应按不同地貌及地质单元布置勘探孔查明地质条件;主要的地质界限,重要的不良地质、特殊岩土地段等处应有钻孔控制;洞身地段的钻孔位置宜布置在中线外8—10m。(2)钻探深度应至路肩以下3—5m;遇溶洞、暗河及其他不良地质时,应适当加深至溶洞及暗河底以下5m。(3)客运专线铁路和时速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隧道的洞身勘探应根据地层及地质构造发育情况,适当增加勘探与测试工作量:埋深小于100m的较浅隧道或洞身段沟谷较发育的隧道,勘探点间距不宜大于500m;埋深较大隧道勘探点的布置应根据地质调查及物探成果专门研究确定。(4)断层和物探异常点应设有勘探控制点,并请当地专家参与分析评估。第五条隧道洞口设计应严格执行“早进洞,晚出洞”的原则,减小对洞口周围环境的影响;隧道口应优先采用切削式洞门,必要时考虑设置洞口缓冲设施;位于城镇、风景区、车站附近的洞门,宜考虑建筑景观与环境协调美化的要求;洞口边、仰坡土石有剥落可能时,应优先采用工程防护和绿色防护相结合的加固措施。第六条隧道主体结构应按满足100年正常使用年限要求设计。第七条隧道长度大于等于1000m时,隧道内应优先采用无砟轨道。第八条隧道勘察设计、施工应全过程开展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工作,提出应对和减小风险的有效措施。第九条地下水发育的岩深地区,长、特长隧道宜优先采用人字坡。第一〇条长大及地质复杂隧道应开展施工及运营期间的防灾救援设计,长隧道及特长隧道应结合辅助坑道类型选择,综合确定运营期间防灾求援方案。第一一条隧道设计应根据行车组织方式、地质条件、防灾救援、空气动力学效应、工程造价、施工方法以及隧道两端接线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采用两个单线隧道或单洞双线隧道方案。一般情况下,新建长度小于10km的隧道可采用单洞双线隧道方案;长度大于等于10km隧道,宜优先采用两个单线隧道方案。第一二条新建铁路隧道内轮廓应根据下列因素综合确定:(1)隧道建筑限界;(2)隧道内股道数及线间距;(3)缓解空气动力学效应的措施及必需的断面面积;(4)机车车辆类型及其密封性;(5)轨道结构形式及其运营维护方式;(6)隧道设备空间;(7)救援通道和安全空间;(8)工程技术作业空间。第一三条隧道设计必须考虑列车进入隧道或隧道群诱发的空气动力学效应对行车、旅客舒适度、车辆结构强度和环境等方面的影响。当线路中隧道所占比例小于10%,且每小时通过隧道小于4座时,单线隧道允许的最大瞬变压力宜为2kPa/3S,双线隧道宜为3kPa/3S;当线路中隧道所占比例大于25%或每小时通过隧道大于4座时,单线隧道允许的最大瞬变压力宜为0.8kPa/3S,双线隧道宜为1.25kPa/3S。第一四条隧道的超前支护、初期支护、衬砌等措施应与地质情况相对应。对于地质变化特别快或勘探有疑问的重点地段应选用较强的支护、衬砌措施。第一五条隧道初期支护喷射混凝土的强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