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湖北高考数学考试说明对比研究之选修1-1Ⅰ.考试性质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课程标准实验版)》,结合我省高中基础教育的实际情况,制定了《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湖北卷考试说明》的数学科部分
考核目标与要求一、知识要求对知识的要求由低到高分为了解、理解、掌握三个层次
分别用A,B,C表示
(1)了解(A)要求对所列知识的含义有初步的、感性的认识,知道这一知识内容是什么,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步骤照样模仿,并能解决相关的简单问题
(2)理解(B)要求对所列知识内容有较深刻的理性认识,知道知识的逻辑关系,能够对所列知识作正确的描述说明并用数学语言表达,能够利用所学的知识内容对有关问题进行比较、判别、讨论,并加以解决
(3)掌握(C)要求系统地掌握知识的内在联系,能够利用所学知识对具有一定综合性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讨论,并加以解决
二、能力要求能力是指空间想象能力、抽象概括能力、推理论证能力、运算求解能力、数据处理能力以及应用意识和创新意识
(1)空间想象能力:能根据条件作出正确的图形,根据图形想象出直观形象;能正确地分析出图形中的基本元素及其相互关系;能对图形进行分解、组合;会运用图形与图表等手段形象地揭示问题的本质
(2)抽象概括能力:能在对具体的实例抽象概括的过程中,发现研究对象的本质;从足够的信息材料中,概括出一些合理的结论
(3)推理论证能力:会根据已知的事实和已获得的正确数学命题来论证某一数学命题的正确性
(4)运算求解能力:会根据法则、公式进行正确的运算、变形和数据处理,能根据问题的条件寻找和设计合理、简捷的运算途径,能根据要求对数据进行估计和近似运算
(5)数据处理能力:会依据统计方法收集、整理、分析数据,能从大量数据中抽取对研究问题有用的信息,并解决给定的实际问题
(6)应用意识:能够运用所学的数学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