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保工作汇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份。新农保是党中央、国务院继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之后的又一项重大惠农政策。新农保由国务院制定藏宝政策、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政策措施相配套,主要特征是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一、新农保参保范围凡有我县农业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现役军人)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在其户籍所在地参加新农保。新农保参保人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居民,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55元,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参保对象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足额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可以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补缴应按补缴当年的缴费标准,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补贴,未按年缴纳应缴年限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年满60周岁后不能享受基础养老金。二、新农保如何筹资新农保资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个部分组成。一是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个缴费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二是政府补贴;中央财政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每月55元。省、县、市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对重度残疾人代缴养老保险费81元。三是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给予补助。新农保的开展即是一项具体的民生工程,又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必须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精心组织,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一要成立工作机构,为确保农保工作顺利开展,建议我县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第1页共9页第二篇:新农保工作汇报xx镇新农保参保工作情况汇报(2011年6月7日)各位领导:自2010年10月份全区启动实施新农保工作以来,我镇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精心组织、广泛动员、深入推进,参保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我镇新农保参保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xx镇下辖三个村,共有农业总人口1408户4490人,应参保3152人,目前已参保2836人(参保缴费人数为2120人,60周岁以上领取待遇人数为521人,60岁以上未领取待遇人数194人),参保率达到了89.97%。其中:上海石村现有906户2910人,应参保2092人,实参保1879人;下海石村现有273户699人,应参保479人,实参保514人;虎头崖村现有227户881人,应参保581人,实参保443人。2010年10月至2011年12月共收取养老金341300元。二、主要做法(一)深入调查摸底,合理制定方案。根据市、区有关新农保政策,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海石湾镇新农保工作实施方案,在参保范围、对象、缴费比例、待遇等五方面进行了明确。一是参保范围及对象。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户籍居民。二是资金筹集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费设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集体补助由有条件的村集体给参保人给予适当补助。政府补贴由省、市、区三级财政按实际缴费人数每月分别补贴30元、10元和5元。区级财政负责为农村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五保户代缴最低缴费标准100元的养老保险费。同时对独生子女领证户、二女结扎户,在区级财政补贴5元的基础上再补贴30元。三是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每月55元)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四是制度衔接。把村干部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与新农保三险合一。第2页共9页(二)加强组织领导。在建立健全新农保试点工作组织机构的同时,实行一把手责任制,镇上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片包抓,明确责任,抓好落实。(三)加大宣传力度。为做好我镇新农保工作,我镇抽调工作人员组成14工作组,组成高校的工作队伍,在三个村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编发简报,各村村主任,委员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