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修改稿)》修改说明根据几年课程改革实验的经验和出现的问题,在深入调查认真研讨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数学课程标准修改组形成了的《标准》(修改稿)
标准(修改稿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体例与结构做了适当调整本次修改,在保持原课程标准基本结构不变的基础上,经充分讨论,在结构上有两处调整
一是前言内容做了较大的调整
在前言重点阐述了《标准》的指导思想、意义与功能
明确了《标准》应以《义务教育法》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型人才为依据
明确了《标准》的意义和功能
在前言中指出,“《标准》提出的数学课程理念和目标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课程与教学具有指导作用,所规定的课程目标和内容标准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每一个学生应当达到的基本要求
《标准》是教材编写、教学、评估和考试命题的依据
”二是将课程目标中的关键术语的解释和所有比较完整的案例统一放在附录中,案例进行统一编号,便于查找和使用,同时减少了《标准》正文的篇幅
2、修改和完善了数学课程的基本理念《标准》提出的基本理念总体上反映了基础教育改革的方向,对个别表述的方式进行了修改
如将原来“人人学有价值的数学,人人获得必需的数学,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改为“人人都能获得良好的数学教育,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
3、理清了《标准》的设计思路《标准》中设计思路表述的不够清晰,修改稿对设计思路做了较大的修改
主要是对四个方面的课程内容“数与代数”,“图形与几何”,“统计与概率”,“综合与实践”做了明确的阐述
将“空间与图形”改为“图形与几何”
确立了“数感”、“符号意识”等七个义务教育阶段数学教育的关键词,并给出较清晰的描述
4、对学生培养目标做了修改学生的培养目标在具体表述上做了修改,提出了“四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和基本活动经验;提出了“两能”: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的能力、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