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民主党派监督作用的重要性中国共产党作为长期执政的党,掌握国家权力,主导着国家和社会的运行及发展方向。而民主党派则是受国家宪法和法律保护的政治团体,作为一种监督、纠错和鞭策的力量而存在,是当代中国政治结构中仅次于中国共产党的最重要的政治力量。民主党派人才集聚,联系广泛,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包容性,实行以协商讨论和批判建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监督,具有自己独特的优势和作用。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必须有效利用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中的独特地位,发挥它们的民主监督职能,创新监督方式及工作机制,才能保障对国家公共权力进行有效监督,也才能保证执政党在权力约束下对中国社会的良治。这是当前我国廉政建设和完善国家治理结构的重要任务之一。从制度层面确保人民政协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的功能我们党采取了各种措施来应对腐败的滋生和蔓延,但作为执政党,它自身的一些缺点必须依赖有效的外部制度安排来保证肌体健康。作为中国政治制度一大特色的多党合作制,在国家制度层面体现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人民政协是多党以合作的方式进行政治协商的机构、形式和载体,其政治地位的重要性显而易见。它需要发挥约束权力运行的功能,并按照合作型政党制度的固有规律来发挥作用。如何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对执政党的民主监督,建立相应的制度、机制与之配套,将人民政协的监督纳入制度化轨道,是当前乃至今后一个重要的政治课题。我国已经作了诸多有益的尝试,先后出台了一些规章制度,其中既有中国共产党党内文件,也有政协内部文件,对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作出规定。但这些党内文件和内部规定很难说具备法律意义上的强制性和规范性。人民政协的存在与发展在我国基本没有正式的法律予以制度性保障,其政治地位是通过政协章程自身定位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序言中指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过去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今后在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对外友好活动中,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第1页共4页护国家的统一和团结的斗争中,将进一步发挥它的重要作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从政治学的话语看来,这些规定是必要的,但还处于宣示性的层面,这不能不影响人民政协功能作用的发挥。从实践中看,政协活动表面的宏大和轰轰烈烈有时与实际效果不成正比,政协研究议题的切实和内涵的充实有时与法律定位不成正比,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热情有时与参政议政效果不成正比。没有法律保障,也没有具体的配套制度设计,监督过程操作局限性大、弹性大、随意性大。在没有制度化的监督渠道情况下,民主监督是否能发挥作用只能看被监督的领导干部是否开明和政协委员们的积极程度。监督缺少了关键性的制度环节,就很难发挥实实在在的功效。从组织地位来看,人民政协作为一个政治组织,没有领导权、立法权和行政权。人民政协作为一个政治协商机构,拥有监督执政党的权力但缺乏法律规定,缺乏权力监督的刚性,只能以建议和意见的形式出现。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离不开执政党的支持和公权力机关的理解,如果被监督者缺乏受监督的自觉意识,在各民主党派监督的过程中设定障碍,逃避监督,而民主党派又没有相关的制度渠道表达自己的意愿和影响力,监督就可能落不到实处。在既定的制度框架下,如何进行制度创新、设计,围绕权力运行特点提升制度功效,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在权力制约体系中的作用就成为目前解决腐败问题所关注的重点。畅通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途径,增强监督能力要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增强其监督能力,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首先,要制定相应的法律规范来保证民主党派监督职能的履行。应通过相关法律明确执政党和参政党的权利与义务,使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的日常行政活动处于被监督的状态,以实现科学、民主执政;同时明确规定参政党从事政治活动的法定权利和程序,包括对执政党的民主监督程序、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保障措施。只有用法律充分保证民主党派的监督权利,才能激励他们主动承担责任,实施对权力运行的时时、事事监第2页共4页督。当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