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的基本性质”教学反思新平二小罗云华教完“比的基本性质”后,我不停地在思考一个问题:学生学习数学知识有一个最重要的基础,已有知识,尤其对六年级学生而言,他们在以前学习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数学知识,尽管这些知识的获得有的来自于他人的帮助,有的来自于自身的感悟,但是不管怎样,不管其来源如何,既然学生已经掌握,就纳入到了学生已有的知识结构体系中,这些的确是客观存在的现实,并作为小学生已有知识的一部分构成进一步学习新知的数学资源
《数学新课程标准》指出:“数学教学活动必须建立在学生的认知发展水平和已有的知识经验基础之上”
小学生已有的知识是学生进行数学学习的重要资源
其实,对于小学生而言,由于他们已经有了许多相关的数学知识,很多教材中的“新知识”对于学生来讲并非“新知识”
正因为这样,我理解的小学生数学学习的实质是,用自己已有的知识与新知进行交互作用,进而重新建构自己的知识体系的过程
学生以前学习的“商不变的规律”、“分数的基本性质”、“比与分数、除法之间的关系”和今天学习的“比的基本性质”相互联系起来,让学生在已有知识的基础上学习新知就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因此,学生的已有知识理所当然地成为他们数学学习的一个重要基础,进而成为我们进行数学教学的一个庞大资源库
而这些学生已经掌握的数学知识,为他们进一步学习数学提供了一个有利的条件
教师如果能够注意到这些情况,并将学生已有的知识科学合理进行利用,与学习数学新知互相结合起来,必将起到良好的效果
因此,关注学生已有的知识,贴近学生的实际情况,既是数学学科的特点所决定的,更是数学学习所必需的
一、引导学生通过对比、思考,主动建构概念
数学建构主义学习的实质是:主体通过对客体的思维构造,在心理上建构客体的意义
所谓“思维构造”是指主体在多方位地把新知识与多方面的各种因素建立联系的过程中,获得新知识意义
学生通过观察具体的感性材料,己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