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定第一部分前言一、课程性质二、课程基本理念三、课程设计思路第二部分课程目标第三部分课程内容一、中国古代史二、中国近代史三、中国现代史四、世界古代史五、世界近代史六、世界现代史第四部分实施建议一、教学建议二、评价建议三、教材编写建议四、课程开发与资源利用建议第一部分前言当今世界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当代中国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革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是时代赋予中国人民的崇高使命
培育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公民,是时代发展和社会前进的需求,也是青少年自身成长和全面发展的要求
这对义务教育阶段历史课程的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
历史教育对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有着重要的作用
义务教育阶段的历史课程,是在唯物史观的指导下,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传承人类文明的优秀传统,使学生了解和认识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更好地认识当代中国和当今世界
学生通过历史课程的学习,初步学会从历史的角度观察和思考社会与人生,从历史中汲取智慧,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综合素质,得到全面发展
一、课程性质历史课程是人文社会科学中的一门基础课程,对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义务教育阶段7~9年级的历史课程在基础教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主要具有以下特性:思想性坚持用唯物史观阐释历史的发展与变化,使学生认同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增强该国主义情感,坚定社会主义信念,拓展国际视野,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基础性根据学生的心理特征和认知水平,以普及历史常识为主,引领学生掌握基本的、重要的历史知识和技能,逐步形成正确的历史意识,为学生进一步学习与发展打下基础
人文性以人类优秀的历史文化陶冶学生的心灵,帮助学生客观地认识历史,正确理解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提高人文素养,逐步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