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课第二框法不可违教学目标1.知识目标:(1)违法行为的含义及其类别(2)刑法的含义(3)犯罪的特征(4)我国刑罚的种类2.能力目标:(1)能结合违法犯罪的有关案例,正确判断什么是违法行为,什么是犯罪行为。(2)逐步形成自我控制、约束自己不良行为的能力。(3)初步学会分辨是非、分析事物的能力。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1)树立尊重规则、尊重法律的观念。(2)感受法律的尊严,做知法守法爱法的人。(3)加强自身修养,增强法制观念,防微杜渐。教学重点使学生能够认清合法与非法行为,初步具有守法观念。教学难点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三者的区别。教学过程(一)导入新课:教师:请同学们看屏幕挪用公款上百万,购地买宅乱挥霍,原琼山东山地税所长一审被判15年。原琼山地税局东山地税所长蔡某,当所长不到两年,挪用税款127万余元,购地皮买私宅。目前,蔡某因挪用公款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教师:原琼山地税局东山地税所长蔡某,他犯罪入狱说明了什么问题?学生:说明了谁都不能违法,违了法就要受到追究和制裁。教师:对,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法不可违。这就是今天我们一起来共同探讨的问题。第二框法不可违(板书)一、谁都不能违法(二)新课新学:活动一:想一想教师:请同学们阅读课本P91事例。思考:一个好学生为什么会丢了大面子?这样的事可以避免吗?学生1:小勤之所以丢了大面子,是因为他对法律认识的误区和道德的扭曲造成的。虽然他一时拿不出钱,但不能去拿建筑工地的铁卡子,这就造成了小勤丢了大面子。学生2:这样的事情可以避免。我们维护自尊、培养自信、实现自立,力求自强,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遵守规则,尤其不能违法。因此,青少年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守法,就可以避免上述事情的发生。教师:法律是惩恶扬善的利器。但掌握运用这一武器需要我们学法、知法、懂法。如果说道德是人们追求的较高境界,那么不违法则是人们行为的底线。1.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板书)活动二:演一演、断一断教师:请同学们以小组为单位分别模拟教材91至92面中的三个情境。三个情境中的主人公的行为给社会造成了什么危害,其行为违反了什么法律?行为人自己落得了什么结果?(把全班学生分成三组,分别展开模拟和探究活动)学生1:李某等三人在电影院起哄、打闹、吹口哨,扰乱了公共场所的秩序,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李某等人“警告”处罚。他们的行为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学生2:我国民法通则的第7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情景二中的朱某违反了民法通则的上述规定,拒将拾得的物品交还失主,拒绝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他的行为受到相应的处罚。这种行为属于民事违法行为。学生3:情境三中的赵某,违反了刑法的有关规定,触犯了刑法,应受到刑罚处罚。他的行为属于刑事违法行为。教师:由此可见,所谓违法行为就是……学生1: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的行为。学生2:或者做出了法律禁止的行为。教师:完全正确。那么,哪位同学能给违法行为概括出一个完整的定义呢?学生:违法行为就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2、违法行为的定义(板书)教师:这里所讲的法律,主要包括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根据违法行为所违反的法律,我们可以把违法行为分为: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违反刑法、民事和行政法的行为也是间接违反宪法的行为。3、违法行为的种类(板书)行政违法行为──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受行政处罚。民事违法行为──违反民事法律法规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刑事违法行为──违反刑法,受刑罚处罚。活动三:理一理教师:我们结合教材中三个情境来完成教材第93页的表格情景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违反的法律承担的法律责任所属违法类别一二三备选答案:A、行政法B、民法C、刑法D、行政制裁E、民事责任F、刑事处罚G、行政违法H、民事违法I、刑事违法J、较轻K、较重L、严重教师:通过填写表格和对比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民法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因而我们称它们为一般违法行为,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