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健全中心城市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中心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切实解决好城市管理特别是环境卫生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制定本考核实施细则
一、考核对象xx区、xx区、xxx开发区
二、考核项目和内容(一)日常环卫管理情况
主要包括中心城市道路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公共厕所的保洁与管护,生活垃圾中转站管理,垃圾桶(房)、果壳箱等环卫设施管护,环卫车辆的运输管理,住宅小区、背街后巷等居住区的清扫、保洁管理,河道岸坡及水面的环境卫生管理,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环境卫生管理,景区(点)、停车场、农贸市场周边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
(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主要包括各区政府(管委会)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度的建立与实施,环境卫生管理的组织建设及保洁人员配备,各项长效管理制度、工作制度的健全与落实,环卫作业与管理经费的投入,环卫工人的福利待遇,环卫基础设施、设备的建设等方面
(三)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
主要包括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市容环境卫生保障,环境卫生管理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
四、考核资金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xxx区、xx每年分别向市财政缴纳200万元,xxx开发区、xxx、市xx每年分别向财政缴纳100万元作为日常检查考核保证金,市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作为年度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考核奖励资金
五、考核标准1.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各区政府(管委会)建立全面覆盖的环境卫生管理体系及网络,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卫责任区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责任人,定期对街道、乡镇、社区的环境卫生管理进行考核评比,按照相关管理规定配足配齐环卫保洁人员,切实建立并运行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
没有建立相应管理网络的扣罚5000元;没有建立环卫责任区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