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巴中市2018年中学实验实践操作考试(查)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生实验实践操作能力,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巴中市2018年中学实验实践操作考试(查)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各区县教育局要高度重视中学实验实践操作考试(查)工作,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招生办、基教科(股)、教供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实验实践操作考试(查)领导小组,指导开展考试(查)工作
认真制定实验实践操作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及考试安全应急预案,切实做好监考教师的培训,完善巡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教供站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中学实验实践操作考试(查)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区县教育局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保证考试安全和公平、公正
各考点学校要成立实验实践操作考试(查)办公室,由校长任考场主任,负责考试(查)全面工作;分管副校长任考场副主任,具体负责考试(查)工作;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安保处,相关班主任为成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务工作(见附件1)
各考点学校要划定区域设警戒线,配备考场指挥员、抽签员、计时员、试卷整理专职保管员、医务员、保安员等考务工作人员,确保考场内外有序工作
二、考试(查)对象及科目—2—(一)全市所有公(民)办学校报考五年制高职、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和三年制中职的初三毕业生都应参加初中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考试成绩纳入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
(二)全市所有公(民)办高中二年级学生都应参加高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查和通用技术实践操作考查,其考试成绩纳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不合格学生不颁发高中毕业证书
(三)考生如有以下特殊情况可以不参加考试
主要特殊情况:长期生病(含考期),身体不适宜参加动手操作的特殊考生等,特殊情况考生可以申请成为免考生
(四)考生应认真阅读考试(查)规则(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