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等级公路标准化工地试验室建设指导性意见为规范我省高等级公路工地试验室的建设和管理,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号)、《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浙交[2008]167号)、《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技术考核实施细则》(浙交监[2008]54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的通知》(浙交监[2009]56号)的规定,结合宁波绕城高速公路东段工地试验室标化建设试点情况,制定本指导性意见
一、指导思想工地试验室是工程项目部质量管理的一个重要部门,试验检测工作是控制工程施工质量的有效保障手段,客观准确的试验检测数据是反映工程项目实体质量和指导现场施工的重要依据
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数据是工程实体质量最基础的数据,其真实性、准确1性极其重要
建设标准化工地试验室,促进工地试验室规范化管理,将有效提高试验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二、人员配备工地试验室必须完善组织机构,设立试验负责人岗位,试验检测员岗位,机构框图必须上墙
2每个工地试验室设1名工地试验室主任,且必须由母体机构派出,高速公路项目工地试验室持证人数不得少于4人,一级公路项目工地试验室持证人数不得少于3人
同时根据工程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试验辅助工
三、试验场所布局(一)工地试验室应根据相关要求,选建在项目部或拌和场内
试验室选址时要考虑安全、环保及施工要求等因素
3(二)工地试验室要根据本项目的规模和特点,设置办公室和各功能室
办公室不少于2间,功能室为力学室、水泥室、混凝土室、集料室、养护室、土工室和留样室等,办公室和各功能室要分隔开,布局要合理,仪器设备摆放要科学
(三)“工地试验室”采用铜制牌匾、黑体字,规格为高40cm×长60cm,牌匾挂在办公室前醒目处,牌底线离地高度为160cm
4四、办公室布置(一)职责、机构框图等采用蓝底白字、宽60cm×高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