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蛊惑青年与鬼神的踪迹》教学设计课文分析课文属于法庭辩论,是苏格拉底为自己所作的两部分法庭辩护的前一部分
在辩护中,苏格拉底用自己擅长的诘问方式,先以对方可接受的观点入手,不断揭露对方命题中的矛盾,逐层辨析,迫使对方不敢做出必然如此的回答,继而概括出辩敌观点的错误乃至荒谬之处
这种奇妙的逻辑诱导术颇具论辩功效,常常使论敌哑口无言,因而在后世的法庭辩论中常被效仿
虽然苏格拉底最后仍然被陪审团以亵渎神和蛊惑青年的罪名判处了死刑,但他坚持理想、尊崇科学的精神,逻辑严谨、辩驳有力的申辩过程,严肃沉稳、锋芒内敛的申辩语言,仍然闪耀着独特的魅力
苏格拉底被指控的罪名是蛊惑青年和亵渎神
本篇辩词也正是针对这两项指控展开的
解读一篇辩词,首先要抓住辩论的基本线索
本篇辩词的内容线索是:关于蛊惑青年,苏格拉底问:使青年学好是不是首要的事
谁使青年学好
除了“我”以外,全雅典人都使青年学好
坏人是否总会随时危害与之接近的人
有人情愿受害于同群者过于受益吗
关于渎神,苏格拉底问:“我”不信有神吗
有没有人相信有鬼神的踪迹,而不信有神
世上任何人能相信有神的子女而无神吗
先来看对“蛊惑青年”指控的辩解
苏格拉底的诘问是从“你是否认为使青年尽量学好是首要的事”开始的,似乎远离了“蛊惑青年”的辩题,却自然引出了下面的盘问:“谁使青年学好”
表面上看,“谁使青年学好”与“蛊惑青年”不相干,其实却针锋相对,换言之,既然你指控我使青年学坏,那么,使青年学好的又是谁呢
这里的“谁”指的是“人”,而对方的回答却是“法律”,显然是故意偷换概念
这里有一个细节,苏格拉底顺势把“什么人”,具体化为“什么人首先懂得法律”,就辩论技巧而言,这显然是一个圈套
对方如果回答是审判官首先懂得法律,按对方先前说法进行推论,就等于说是审判官使青年学好,而事实上对方也只好做出了这样的回答
对方在这里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由此节节败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