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有持续性剧痛,黏膜破溃,骨面暴露,如有继发感染,则长期有脓,久治不愈
病变影响咀嚼肌群时,因肌萎缩及纤维化,出现严重的牙关紧闭
由于骨的代谢能力低下(成骨及破骨细胞损害),死骨的分离速度非常缓慢,与正常骨常无明显界限
因软组织也受到放射性损害,局部血运障碍,极易因创伤或感染而坏死,形成与口腔相通的洞穿性缺损
全身症状也明显,衰弱、消瘦、贫血等
放射性骨髓炎与化脓性骨髓炎不同,虽已形成死骨,却并无明显界限,而且呈进行性发展
因此,治疗应考虑全身及局部两方面
全身治疗应用抗菌药物以控制感染
给药周期较长,一般持续1~3个月,症状缓解后可停药
若有急性发作应再次用药
本病疼痛剧烈应对症给予镇痛剂
增强营养,必要时给予输血、高压氧等治疗,以加速死骨的分离
局部治疗放射性骨坏死的死骨分离缓慢,但死骨块往往穿破口腔黏膜或面颈部皮肤而裸露,并有不同程度的溢脓
(1)放射性骨髓炎的死骨未分离前,为了防止感染扩散,每天应进行创腔冲洗,更换敷料;对已露出的死骨,可用骨钳分次咬除,以减轻对局部软组织的刺激
(2)外科手术方法适用于已分离后的死骨,予以摘除,原则对正常骨质不应涉及,以免造成新的骨坏死,故手术多在局麻下进行,切口适当超过瘘口,以可摘除死骨为度,对残腔稍加搔刮,去除炎性肉芽组织后,留置引流,待其自行愈合
对已经确诊为放射性骨髓炎的病例,死骨虽未分离,但结合照射野范围、临床检查及X线摄片资料,初步确定病变部位后,在健康骨质内施行死骨切除术,可达到预防病变扩大,缩短病程的效果
遗留的组织缺损,可行血管化组织移植或待二期整复
但对切除术,应持慎重态度,必须在对病变范围充分了解的前提下进行,这样不致造成过多正常骨的切除或病变骨的残留
对于放射线损伤的口腔黏膜与皮肤,根据局部具体情况,在切除颌骨的同时一并切除,以免术后创口不愈合
非手术治疗注意保持口腔卫生
局部伤口冲洗、外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