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目录(条款代码:2
1)向患者、家属或授权委托人说明病情及治疗方式、特殊治疗及处置,并获得其同意,说明内容应有记录
一、条款目录【C】级材料1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家属或授权委托人说明,说明内容应有记录,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相关人员熟悉并遵循上述要求
【B】级材料符合“C”,并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
【A】级材料符合“B”,并持续改进有成效
二、支撑材料目录符合【C】级材料目录1
凤庆县人民医院知情同意管理制度
凤庆县人民医院各类知情同意书
知情告知培训考核登记表
符合【B】级材料目录医务科病情及诊疗告知督导工作记录本
符合【A】级材料目录医务科病情及诊疗告知督导工作记录本
义马市人民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制度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院情况,制定本制度
1、知情同意指病人对其病情和诊断、需支付的医疗费用、将接受的检查治疗及其效果等,有权知道全部真实情况,并有权决定是否同意医师提出的治疗方案(包括手术及术式)、特殊检查、使用贵重药品或其它特殊治疗的建议
2、医务人员接诊病人后,要主动与病人或家属沟通,以患者可以理解的方式,把病情及诊断情况、可供选择的治疗方式及利弊、检查项目的检查目的、费用开支、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病人,并及时、耐心解答病人的咨询
3、对需要采取保护性医疗方式的患者,例如恶性肿瘤患者,要选择适当的告知方式
4、使用高价格等特殊药品器械时,必须把使用目的、所需费用等详细告知病人,征求患者及家属的意见,得到患者的同意并签名
5、在确保医疗质量的前提下,提出“三线梯次用药”供病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