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经济法案例1VIP免费

经济法案例1_第1页
1/18
经济法案例1_第2页
2/18
经济法案例1_第3页
3/18
【案例1】一天晚上,田华从同学家归来,路过一条偏僻的胡同时,从胡同口处跳出一个持刀青年黄某。黄某把刀逼向田华并让他交出钱和手表。田华扭头就跑,结果跑进了死胡同,而黄某持刀紧随其后,慌乱害怕中,田华拿起墙角的一根木棒。向黄某挥去,黄某应声倒下。田华立即向派出所投案,后经查验,黄某已死亡。[问题]田华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为什么?分析:田华的行为是正当防卫。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本案中,田华对正在进行持刀抢劫的黄某采取防卫行为,将之打死,属于正当防卫。【案例2】孙明亮,男,19岁。某晚孙明亮和蒋小平去看电影。见郭鹏祥及郭小平、马忠全三人纠缠少女陈某、张某。孙明亮和蒋小平上前制止,与郭鹏祥等人发生争执蒋小平打了郭鹏祥一拳,郭鹏祥等三人逃跑。孙明亮和蒋小平遂将陈某、张某护送回家。此时郭鹏祥、郭小平、马忠全召集其友胡某等四人,结伙寻找孙明亮、蒋小平,企图报复。发现孙明亮、蒋小平,郭鹏祥猛击蒋小平数拳。蒋小平和孙明亮退到垃圾堆上。郭鹏祥继续扑打,孙明亮掏出随身携带弹簧刀照郭鹏祥左胸刺了一刀,郭鹏祥当即倒地;孙明亮又持刀空中乱划了几下,便与蒋小平乘机脱身。郭鹏祥失血过多,送往医院途中死亡。[问题]孙明亮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应否负刑事责任?分析:孙明亮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不是正当防卫,应当依法负刑事责任。理由是:(1)孙明亮具备正当防卫的条件。郭鹏祥等人拉扯纠缠少女被孙明亮等人制止后,又返回寻衅滋事,继续实施不法侵害,孙明亮等人有权进行正当防卫。(2)孙明亮的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造成了重大损害、属于防卫过当。郭鹏祥等人虽然实施了不法侵害,但强度较轻,只是用拳头殴打,而孙明亮防卫时则使用弹簧刀照郭鹏祥的胸部刺一刀,将其刺死,其防卫的手段、强度都明显大大超过了不法侵害人所实施的不法侵害的手段、强度,并且造成了不法侵害人死亡的重大损害结果,属于防卫过当。(3)本案不适用刑法规定的对于正在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的规定。因为郭鹏样的侵害行为没有达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程度,仍属于比较轻微的不法侵害行为。(4)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防卫过当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紧急避险案例某夏季晚,刘某8时骑车回家路过一个小树林被赵某持刀拦下预行强奸。刘某趁其不备用自行车上气筒将其打晕后逃至一个村庄,天气已晚被迫到一户人家借住。户主是个老太太十分善良,将其安排在一个炕上和其女儿一起居住。晚十时左右,刘因受惊吓不能入睡,忽听有人敲门,老太太开门后发现儿子赵某满头是血,便问,儿子说是被一个女人打的,并描述了女人的特征。老人说屋内有个借住的女人很像,就是在十点钟来的,赵某便悄悄进屋准备杀刘。刘听到他们母子俩个谈话后,便悄悄与赵某的妹妹调换了睡觉的位置,致使赵某将其妹妹杀死后与其母亲一块抬出院外掩埋时逃走。问题:刘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紧急避险?紧急避险是要有一点限制的,本案中要考虑两点:1、农村女干部明知男子会来杀她,她采取与这名男子的妹妹调换妹妹睡觉位置的方式来避险,必然会导致这名男子的妹妹的死亡;既然她是明知的,那么有没有其它方式可以采取呢?她对男子妹妹的死亡是不是有一种放任的心态?2、紧急避险给他人造成的损失不能超过自己的损失,同是一样的生命,如此避险显然已经超过紧急避险的限度了;案例李某,男。某晚,李某见两男子正侮辱他的女友,即上前制止。其中一男殴打李某,李某被迫还手。此时,便衣警察黄某路过,见状抓住李的肩膀,但黄未表明其身份。李某误以为黄某是对方的帮手,便拔刀刺伤黄某后逃跑。问:李某行为如何认定?分析:李某的行为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李某一开始被迫与攻击他的男子打斗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李某打击警察黄某的行为是假想防卫。所谓假想防卫是...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经济法案例1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