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中小学教育教学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学是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相统一的双边活动,是学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基本途径,是学校一切工作的中心
第三条教学常规是为维护学校教学工作正常运行而制定的经常化的制度和规范,它既是学校及其职能部门管理教学的重要依据,又是教师履行职责的基本准则
第四条教学常规管理,一般包括教学组织管理、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过程管理、教学评价管理、教学研究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学校教学常规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章教学组织管理第五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管理学校工作,对学校的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负有全权责任,要建立健全由校长全面负责,教导处、年级组以及学科教研组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教学常规管理体制
第六条学校以教学为主,校长工作必须以教学为中心
校长管理教学的主要职责和标准是:(一)带领并促进学校各部门和全体教师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政策和法规,严格执行上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决议,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二)加强教学管理机构和教师队伍的建设,合理配备教导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和学科教师,有计划有组织地对教师进行思想和业务培训,建设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品德高尚、业务精良的教师队伍
(三)认真制定和实施教学例会制、年级负责制、教师岗位责任制等各项教学管理制度,依法治教,推动学校工作正常运转
(四)深入教学第一线,全力抓好计划、实施、检查、总结等教学管理的基本环节,对教学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过程管理和质量管理
校长要深入实际掌握第一手资料,以利正常决策和进行有效管理
(五)注重校园、学籍、后勤、安全等教学环境和教学服务管理,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