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学籍处理操作说明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凡是通过公安户籍系统校验通过的学生都已生成正式学籍号;检验不通过的学生则变成“身份证件号错误”问题学籍
为帮助各学校及时处理全国学籍系统问题学籍,现将问题学籍处理有关操作说明如下:一、问题学籍类型(一)、身份证件号重复:指两个以上学生的身份证号完全一致,分别在系统中进行了学籍注册
(二)、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重复:指两个以上无身份证件号的学生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分别在系统中进行了学籍注册
(三)、身份证件号错误:经公安部校验后产生的问题学籍
包括两种情况:1、【公安部校验校验不通过:身份证号不存在】是该学生在系统中的身份证号是错误的;2、【公安部校验校验不通过:身份证号与姓名不匹配】说明在公安数据库中,此身份证所登记的姓名与提交的姓名不符;二、问题学籍的处理方法[学籍管理]——[学籍注册]——[问题学籍处理]——[问题类型]——选中一条记录——点击[查看](一)身份证件号重复学校对这类问题学籍的处理方法有变更、佐证
如果是和自校其他学生重复,则只要把正确的学籍通过“佐证”(佐证材料: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错的学籍做“变更”(佐证材料: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2
如果是和其他学校的学生重复,则需先与家长确认查看自己学校学生的资料输入是否有误;(1)如有误,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提供佐证材料(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学校学籍管理员在问题学籍处理提交“变更”申请,并在系统中上传证明材料,学籍主管部门进行核办;(2)如无误,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提供佐证材料(二代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办理回执或户籍证明),学校学籍管理员在问题学籍处理提交“佐证”申请,并在系统中上传证明材料,学籍主管部门进行核办;如果双方主管教育部门辖区内的学生信息无误且都核办通过,则需要两个学籍主管教育部门的共同上级进行问题学籍的仲裁
★由于全国学籍系统不提供问题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