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照明灯具的接地问题(表)1提出的问题国家标准GB50034-200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1]实施已逾三年
几年来,我收到了全国各地电气、照明设计师及其他人员对该标准的理解和实施提出了一些问题,其中提出问题较多的是关于照明设计中灯具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的接地问题
12条规定如下:“当采用Ⅰ类灯具时,灯具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可靠接地”
这条规定十分清楚,而且明确,为什么还有一些设计师仍存在不同程度的理解不清,或者感到不知如何实施
从提问题中和讨论、交谈之中,我分析有以下两方面的原因:首先,是对灯具的防触电分类的标准不太了解,对Ⅰ类灯具的防触电措施不十分清楚;其次,较长时间来某些标准、规范规定的“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
4m时,其可接近的导电体必须接地”给设计师造成了一种习惯性思维,似乎高度小于2
4m时要接地,大于2
4m时就不要接地,这些与当今新的标准、规范相矛盾,造成了认识上的混乱
下面特就Ⅰ类灯具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接地的问题作必要的剖析
2关于灯具防触保护分类及其安全保证2
1灯具防触电保护分类按照国家标准GB7000
1-2002《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等同IEC60598-1∶1999)[2]的规定,灯具按防触电保护分类为0类、Ⅰ类、Ⅱ类和Ⅲ类,其定义摘要如下:0类灯具:依靠基本绝缘作为防触电保护的灯具
其特点是灯具的易触及导电部件不连接到保护线(PE),万一基本绝缘失效,就只能依靠环境条件
Ⅰ类灯具:防触电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还包括附加的安全措施,即把易触及的导电部件连接到PE线
Ⅱ类灯具:防触电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具有附加的安全措施,例如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没有保护接地措施,也不依赖安装条件
Ⅲ类灯具:防触电保护依靠电源电压为安全特低电压(SELV),且不会产生高于SELV电压的灯具
2各类灯具防触电的保证及与接地的关系从以上灯具防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