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委托办理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及建设用地指标协议书粤合2018(10-2)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甲乙双方鉴于项目如下信息,签订本协议书:1
土地状况:2
甲方按现状委托乙方办理本项目项目用地使用性质变更及建设用地指标手续;3
乙方已充分了解决项目现状及现有资料明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第一条项目概况1
项目地点:2
用地面积:(具体位置见附图标明的地块);3
用地现状:目前该地块使用性质是用地,基本空地,属于所有,尚未变更商住用地,具体建设项目待定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如下事项:1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上述地块的使用性质由变更为商住及建设用地商住指标由异地覆盖落实至本项目用地内手续
最终以具2/9体项目的规划设计安排和政府的批准土地性质改变为商住用途(商业作为配套但比例不超过25%)容积率不低于2
5,以办理土地证为准
2、为方便甲方尽快获取批准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及建设用地指标,加快申请办理该项目手续,甲方同意具体报批建设项目内容由甲方、乙方商定,甲方同意以批准商住用地指标为目的配合乙方采用任何可以批准商住用地指标的合法方法;3、在甲方同意情况下乙方协助选择合适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项目用地的测绘、摸查、勘探、环保、文物等工作,并由该第三方根据上述结果及初步规划要求等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和总体设计方案等申报文件;4、协助甲方选择具体建设项目,参与项目初步方案专家论证等工作;5、办理《惠州市建设工程项目联合审批办事指引(二)》(下称“《指引(二)》”)所规定的第一阶段“前期工作”相关手续(本项目中依有关部门或法律规定不需进行的环节除外,下同);6、办理《指引(二)》规定的“立项环节”的相关手续;7、办理《指引(二)》规定的“用地审批环节”相关手续;8、协助甲方签署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乙方按照本条的委托事项范围协助相关服务:由第三方提供服务的部分(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