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港通用码头分公司清扫队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生产作业和办公区域环境卫生管理,结合创建美丽码头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主干道(径一路)、绿化带,嘉港集团大楼、侯工楼周围区域
第三条:清扫队组织建设(一)专职洒水车司机担任清扫队队长,清扫队队员3名,人员相对固定,清扫队队员服从队长管理
(二)清扫队由生产管理部调度室直接管理,接受安全质量保卫部环保科监督管理
第四条:清扫队伍工作时间上午7:30-11:30;下午12:30-16:30每天8小时工作,生产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清扫队人员每月每人轮休2天
第五条:清扫工具管理(一)必要的工具(扫帚、簸箕、垃圾车、铁锹)由码头公司提供,生产管理部向机务保障部申请领用相关的工具,写明清扫队领用并做好记录
(二)当日清扫完成后工具必须放入工具存放间,不得随意摆放,工具使用一定的期限可以以旧换新,必须征求生产管理部同意才能更换
第六条:清扫队安全管理(一)清扫队队员必须接受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安全保卫部做好相关培训教育记录,增加或变更清扫队人员,必须重新做好公司的三级安全教育
(二)清扫队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保持衣冠整洁,上岗时必须穿戴反光背心、安全帽、劳保鞋等劳动防护用品
(三)清扫队人员必须主动避让港内流动机械、货运车辆等行驶车辆,并有权向公司管理部门反映安全问题
(四)安全质量保卫部做好清扫队队员安全防范措施、劳动防护用品穿戴等的监督检查
(五)反光警示牌贴于手推车车身两侧
第七条:保洁流程管理(一)所有道路实行每天两次普扫,每天保洁,所有清扫的地脚煤不得随意倾倒,必须用手推车运至指定地点,如遇煤炭散漏较多等情况,由清扫队队长联系调度室,调度室派装载机配合
(二)为控制道路扬尘,早上7点50分前洒水车司机必须完成第一次路面洒水,并保证每天洒水不少于四次
清扫队随后开始清扫,以道路两侧、转弯口、低洼地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