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教办基二〔2014〕12号安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推选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教体局,局直各单位: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4〕94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4年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选范围我市推荐参加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的范围包括基础教育各阶段、各领域取得的教学成果
凡按国家有关规定批—1—安阳市教育局文件准设立的基础教育阶段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学术团体、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教师及其他个人,均可申报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
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要反映我市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的重大成果,其内容包括课程、教学、评价、资源建设等方面,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在某些方面有所侧重
中小学教材目前暂不列入奖励范围
二、成果要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体现时代精神和素质教育的核心理念,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
必须围绕解决基础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创造性地提出科学的思路、方法和措施,经过实践检验,对于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效果显著,产生了广泛而积极的影响,至今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教学成果的产生必须直接对教学过程本身进行变革,接受教学实践的检验
教育管理、升学制度改革、教师队伍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经费投入机制等与教学工作密切相关,但只是对学校教学起着辅助作用、甚至支撑作用,不是直接对教学过程本身进行改革与实践探索,同时也主要是政府职能而非一线教师职责,因此上述内容不纳入此次成果推选范围
—2—各单位向市教育局推选的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建树,或者提出自己的理论或发展和完善已有理论,或者在教学改革实践的某一方面有所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