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官场氛围与纪委书记敛财千万谁能想到,一个本来用于监察和监督的党内反腐手段,竟被贪腐的官员用来敛财
湖南郴州原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曾锦春,借“双规”受贿数千万,即将面临法律的惩处
双规,是党的纪律检查部门针对那些有腐败嫌疑的官员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通过这一手段,一些贪腐官员露出马脚、掉入法网
这种办法,对于部分腐败官员确实起到了惩治的作用,对官场也有发聋振聩的效果
令人惊奇的是,一个严厉的监督和惩治手段,竟然会被腐败官员利用
这说明,缺乏监督的权力,就会造成腐败,哪怕这一权力本身就是为了监督
曾锦春手里的“双规”,是他可以绝对支配的具有威慑作用的权力
他“看中”了哪个官员,就可以拿“双规”进行威胁
有问题的官员自然心虚,叫他花钱消灾,肯定诺诺连声,巴不得早日脱身
没有多少问题的官员,出于对“双规”的恐惧,也不敢得罪曾锦春,恐怕被他弄个冤假错案,即便日后平反,个人付出的代价也太大
正是因为缺少制度性的、真正意义上的监督和制约,曾锦春们才敢如此胆大妄为,把一些官员们玩弄于手掌之中,满足自己贪婪的欲望
曾锦春之所以能够在郴州做尽坏事,是与当地官场的腐败氛围分不开的
从已经披露的事实看,郴州市当时主要领导就是贪官,一些部门的一把手也是腐败分子
在这么一个腐败的官场环境里,叫一个官员不腐败都难
当然,郴州也不是一个孤岛,不是世外桃源
一个市出现那么多贪官,一个地方有那么多的基层干部和老百姓到省里告状,难道上级不知道吗
难道非要过了多少年,换了主要领导干部,才能解决贪腐的问题吗
从这个案子分析,可以发现,我们的预防机制、发现机制、监督机制和制约机制还相当脆弱,上级组织部门及领导用人失察的问责制也未能建立起来
要防止类似曾锦春这样的人拉大旗做虎皮,用监督的权力为自己谋利益,就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权力制约、公开、监督和批评制度
老百姓检举揭发官员的腐败行为,不但要有专门机构认真接待和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