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腐败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思考构建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体系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XX年工作规划》的重要举措,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很多措施和环节都还处在学习、摸索和实践中
笔者就县级及其以下各级各部门构建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建设发表个人见解
一、腐败风险预警防控的含义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反腐倡廉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上再次强调,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因此,把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开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我们就要首先弄清腐败风险、预警防控的含义
腐败风险:是指实施公共权力的主体,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发生滥用公共权力或以权谋私的可能性
预警防控:是指各级组织、纪检监察机关针对工作中可能发生的问题或已经出现的错误苗头进行主动防范和监控的一种措施
腐败风险具有客观性、损失性和不确定性
风险的客观性揭示了任何有业务处置权、有职责的岗位都有风险
风险的损失性揭示了一旦风险发生,就会对本人有效履行职责,对事业、对社会各个方面都会产生不良影响
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有责任、有必要主动防范,把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减到最低
风险的不确定性揭示了风险只是有可能发生的,并不是必然会发生的,是可以通过建立一套有效的预防措施,增强自身的自律意识,去防止风险发生的,或通过努力把它降到最低程度
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建设的核心任务就是关注和遏制“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针对在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和岗位职责三个方面存在的腐败风险,在综合运用现有工作手段的基础上,通过前期预防措施、中期监控机制、后期处置办法构建预防腐败的“三道防线”
前期预防措施是解决预防工作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