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1.《会计法》最高层次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1)立法宗旨:规范法律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2)会计行为:对单位的经济业务进行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的行为,以及保证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管理行为和监督行为。(3)会计资料:会计核算过程中所形成的和提供的书面文件,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其他会计核算中记录、提供的信息。会计资料必须符合真实性和完整性,《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4)会计法的主要内容●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各单位应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料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的,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的经历。2.《注册会计师》二.会计行政法规(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1.依据《会计法》制定,其法律效率仅次于《会计法》。2.包括:《总会计师条例》是对《会计法》中有关规定的细化和补充《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要求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三.国际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务院财政部门)1.会计部门规章:《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企业内部控制规范》2.会计规范性文件:《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行政管理、自律管理、工作管理)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会计法》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作,体现了“统一领导,分层管理”的原则。会计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有:(一)会计准则制定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二)会计市场管理1.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从事会计工作必须通过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否则是违法行为。2.注册会计师执业管理注册会计师审计在经济活动中起鉴证作用。从事社会审计业务的人员必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并且从事审计业务工作两年以上的人员,才可以申请成为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之星业务,须假如会计事务所。3.代理记账管理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申请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机构,应当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并领取财政部门统一制印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获准进入会计市场后,这些机构和人员还应持续符合相关条件,并主动接受监督。不符合条件时,原审批机关可以撤回行政许可。(三)会计专业人才评价(四)会计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负责对会计法规、制度和准则的执行情况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地方财政部门对本地区的会计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期限整改、吊销从业资格等处罚;对涉及刑事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予以追究刑事责任。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中国会计学会履行行业自律职能。(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由注册会计师组成的社会团体。(二)中国会计学会——自愿结成的学术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三.单位会计工作管理(一)单位负责人要组织管理好本单位的会计工作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此,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主要包括两类人员:一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如国有公企业的厂长(经理)、公司制企业的董事长、国家机关的最高行政官员等;而是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公司制企业的总经理等。(二)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由所在单位具体负责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包括: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