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块一企业税务准备模块一企业税务准备DGIL《企业纳税实务》核心课程项目一:税务登记知识点◎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技能点◎了解税务登记的程序◎掌握相关登记工作的文书准备任务描述瑞德集团2008年9月份拟成立一家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名称:苏州瑞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坐落于苏州市工业园区新港路68号。主要从事企业管理的咨询、培训及文化传播等相关经营事项。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全部由瑞德集团出资(法人资本),新公司已于2008年9月3日通过苏州市工业园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了企业名称,并于2008年9月28日发放了“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及其他证照,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期为2008年9月28日至2028年9月27日。新公司会计王芳按公司要求准备去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但小王是刚刚从大学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对办理税务登记的程序和注意事项一窍不通,更不知道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请你帮助小王,给她提供一点专业性的建议!任务分析通过分析上述任务,我们可以发现,问题的关键是小王从未接触过新设企业办理开业登记的工作,包括登记的时间要求、材料准备、文书书写等,而这些知识和技能是作为纳税人跟税务机关打交道的第一步,也关系到纳税人今后该如何正常纳税的前提,也是纳税人正常进行涉税业务的基础。相关知识一、开业登记的范围开业登记的范围主要包括: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以及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登记窗口办理开业税务登记手续。二、办理开业登记的时限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三、办理开业登记的应提供的材料(见教材)『知识链接』——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一、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如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应到主管国税登记窗口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部门办理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按规定不需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或宣告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时,需要提供相应资料『知识链接』——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二、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主管国税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主管国税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主管国税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其中《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税务机关原发放的《税务登记证》或《临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发票购领簿》;为必报资料,其他资料由相关的纳税人报送。任务实施1.准备工作根据上述知识点的介绍,小王要办理税务开业登记的新公司为集团控股子公司,应准备好所有材料,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30日内,即2008年10月27日前去主管税务机关(包括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办理开业登记2.操作步骤注意点⑴办理登记的时限开始之日为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当日算起。⑵办理登记的时限为30日,并不是30个工作日,瑞德企业管理咨询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的时间为9月28日,之后的十一公假不应扣除。项目二:发票管理知识点◎发票的领购、开具和保管◎发票违法行为的处罚技能点◎了解发票领购、开具和保管的程序和方法◎掌握发票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任务描述苏州瑞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2008年10月15日为苏州某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了一份关于该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