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1)以上图景中,人们在行使什么权利?(2)我们还可以采用哪些方式行使上述权利呢?1、我们应该如何行使生命健康权?(表现)a.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一、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c.受非法侵害,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b.患病医治,恢复健康,恢复体质;2003年12月14日,呼和浩特市小学生苏小林和一个同学在青城公园三角湖的冰面上玩耍。忽然,冰面发生塌陷,苏小林掉进冰窟。.思考讨论:你如何看待小学生苏小林和同学在冰面上玩耍的行为?──这是一种没有安全意识,不珍爱生命健康的行为抽烟、喝酒、生活没规律、吃劣质食品、到危险的地方去玩、有病不治、自残、自杀……思考讨论:生活中还有哪些行为是不珍爱生命健康的表现?某市一位年青人是独生子,自小就受父母宠爱,18岁生日时,他要求父母为他买价格昂贵的名牌服装,父母因为经济条件不好,所以没有满足他的要求,这位年轻人就服毒自杀了。思考讨论:你认为他的行为可能会给周围的人和他的家庭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哀伤、财产损失、老人无人赡养等你如何评价这位年青人的行为?人具有社会性,生命一旦诞生就有社会责任,一个人的死可能给他人带来极大影响。所以人人都应该珍爱生命健康。自杀自残的行为是缺乏社会责任感的表现,也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北交大一名学生自杀吉林一毕业实习大学生跳楼砸瘪过路的士2、注重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是一种责任除了为正义而献身外,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得让与或抛弃。●在公民的人格权中,生命健康权居于首要地位。(1)人具有社会性,生命一旦诞生就具有社会责任。(2)一个人因为困难、挫折、失意而自杀,必然会给亲朋好友带来哀伤,还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3)如公民损害自己的身体,会造成更大的社会负担。1、张某手持铁棍入室抢劫,职工小王和家人奋起反抗,打伤张某的手臂后制服张某。上述行为哪些属于合法行为?哪些属于放弃权利的行为?为什么?3、小林骑自行车上学时,闯红灯过马路,险些与正常行驶的汽车相撞。2、小红怕吃药打针,患了感冒久拖不治,结果得了心肌炎。1.小王和家人的行为是合法行为,因为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小王和家人的行为属于依法自卫(正当防卫)的行为。2.小红和小林都是放弃生命健康权利的行为。我们有注意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使自己处于安全环境,免受他人侵害,保持自己健康的权利。小林的行为不仅是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而且也是放弃保护自己健康的权利的行为。§※二、关心他人的生命与健康1、此事给小君,小哲及双方家庭造成什么后果?2、“进一步山穷水尽,退一步海阔天空”“非法侵害生命康权者受制裁”。结合这两句话,谈谈此桩惨案如何避免。•此桩惨案避免的方法:•首先,同学们应从小树立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懂得每个人都享有生命健康权,同时也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其次,同学们应培养关爱他人的情感和宽容的态度,以正确的方式和合法的手段处理同学间矛盾;再次,同学们应注重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尤其须制怒,远离暴力。1、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是每个公民应尽的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任何人都无权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即使大义灭亲也不允许,这是侵害生命权的行为;任何人不得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他人受伤、生病,这是侵害健康权的行为;伤害他人就是伤害自己,尊重他人就是保护自己。2、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要受到法律制裁我们绝不可以这样!3、我们中学生要关爱生命与健康,远离暴力。相关链接一天,中学生王明、徐文、钟平、黄晓芳放学回家,走到学校附近的河边时,忽然听见有人大喊“救命”。原来是同学张刚等四个学生均不会游泳,在此危急关头,四个学生有三种不同表现。王明纵身一跃跳进河中,试图拉张刚上岸,结果河水湍急,不会游泳的两个人抱在一起在河中挣扎。钟平、黄晓芳一边大声呼救,一边找救人工具,发现旁边有一根三米长的木棍,两人马上抄起木棍,将另一头伸向河中,让二人抓住。这时几个成年人跑来,有的跳到河里救人,有的帮着拉木棍,大家齐心协力将二人救上岸。徐文想:自己不会游泳,也没有法定的救助义务,还是自身安全重要,于是扬长而去。1、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