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有效)————————————————————————————————作者:————————————————————————————————日期: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对公司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支付结算办法》、《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术语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在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它货币资金
其它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拥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存出投资款等外部存款
第三条适用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第四条原则公司严格执行不相容岗位分离、相互制约和监督的原则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会计、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公司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所有收支都必须符合审批程序,出纳才能办理
第二章现金收支业务管理第五条基本原则1、公司办理有关现金收支业务时,应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本制度的规定
2、财务部是公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的职能管理部门,公司的现金收支和保管业务均由财务部统一办理,禁止其它部门受理现金收支业务
3、会计、出纳人员应严格遵守职责分工
库存现金的收入、支出和保管只限于出纳人员负责办理,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
营业收入的现金由收款员负责办理
第六条现金收支、保管规范1、行政性现金收入(非营业性收入)须由出纳人员开出收据,经主办会计复核无误签字确认后作为收款凭证,出纳点验现金后,在收据或正式发票上加盖“现金收讫”章后方可入账
营业性现金收入须由开票员开具正式发票,收款员复核点验现金后在正式发票上加盖“现金收讫”章后方可入账,开票、收款不兼容
如收到假钞,应及时向财务部经理汇报,并由收款人负责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