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引导中小学生正确认识音乐中的美张剑茹关键词:感受美、欣赏美、创造美、表现美、评价美、追求美
现在我们很多音乐老师不难发现有这样一个怪现象,就是许多小学音乐教师把音乐课当做语文、数学课一样来进行教学,把教学目标重点放在了音乐知识的认知上和音乐技能的训练上
其实这一做法无论是从教育学、心理学角度,还是从小学阶段学生特点、教学大纲要求和实施素质教育的高度来看都是不合适的
音乐在学校教育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它以其独特的艺术美,陶冶人的情操、净化人的心灵、美化人的行为
而一堂成功的音乐课,更应该是对学生一次美的熏陶
而我们如何使抽象的音乐形象化具体化、枯燥的音乐理论趣味化、凌乱的知识条理化,我们就要充分发挥音乐教育中的美的作用,让音乐课成为感受美、创造美的殿堂,让美贯穿音乐课堂
因此,小学音乐课的作用是让学生获得音乐素质和得到音乐审美陶冶的“美育”范畴
显而易见,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感受力、审美力、表现力及创造力,在感悟音乐中陶冶情操,才是小学音乐教学追求的主要目标
一、“感受美”与“欣赏美”新《音乐课程标准》明确指出:音乐教育以审美体验为核心
这一基本理念,应贯穿于音乐教学的全过程,在潜移默化中培育学生美好的情操、健全的人格
而从小学音乐课程特点性质来看,作为小学的教育客体,知识性和技术性的深度和难度在大纲和教材中有着恰当的限定,主要内容都是针对培养音乐基本素质的感悟性内容
良好的音乐课堂,要引导学生认识音乐赋予自然界和社会生活的美,以及音乐本身的旋律美、节奏美
教师要善于启发、诱导,采用各种教学手段,帮助学生完整的感受和理解歌曲的思想感情,提高他们对真与假、美与丑、善与恶的识别能力,引起感情的共鸣,产生心灵的震颤,从而深刻感受歌曲的美
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应有机地渗透在音乐艺术的审美体验之中
音乐教学应该是师生共同体验、发现、创造、表现和享受音乐美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