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KV配电室代运行管理合同合同文件委托方:华盾雪花塑料(固安)有限责任公司受托方:固安县天悦电力工程有限公司10KV配电室代运行管理合同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华盾雪花塑料(固安)有限责任公司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固安县天悦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10KV配电室的代运行管理工作,商定并签署本合同
合同约定由乙方负责甲方所管项目10KV配电室的运行管理工作,运行管理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
为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责任、义务、权利,双方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1、乙方负责代运行管理的设备范围(1)代运行管理范围:自供电局与用户分界点1#开关箱开关出线电缆头至低压400V出线电缆头(不含电缆头)为止的区域范围,及站内高压配电柜8面直流电源柜3面\2000KVA变压器4台低压配电柜48面及室内照明设施;所有的电气设备
(2)设备范围明细:1、一次设备包括:(1)变压器总容量:8000KVA(2000KVAK4);(2)直流控制柜3面;(3)高压柜8面;(4)低压柜48面
(5)高压电力电缆及1#、2#开关箱及设备2、二次设备包括:(1)10KV系统直流、中央信号装置
(2)一次模拟图、10KV控制、信号、保护、自动装置
(3)低压自动装置
乙方运行管理范围不含空调、通风、消防设施
2、乙方负责如下工作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遵循有关职业准则和行为规范,应用合理的技能为甲方提供与其资质水平相适应的服务,通过科学、认真、勤奋与高效工作,实现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目标
(1)乙方负责配电室内电气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1、乙方确保其已取得代甲方运营管理配电室的业务资质,其提供服务的人员具备相应的上岗资质和技能
2、制定合理的经济运行方式,达到减少损失、节约电能的效果,并向甲方提供书面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