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制度为确保出勤的准确统计,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一、考勤方式及对象:1、公司副总级以下员工均为考勤对象,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2、市场业务人员在公司上班应照常打卡,下午因工作安排而定。3、上班时间为:(夏季和秋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冬季和春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4、公司工作时间每周6天制,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的休息时间,报公司行政部审批并备案。5、迟到早退:5—10分钟之内罚款5元,10-20分钟之内罚款10元、20-40分钟之内罚款20元、40-120分钟之内罚30元、二小时以上罚款50元。6、旷工:半天扣除2天基本工资,一天扣除5天基本工资,二天扣除10天基本工资,三天自动离职。7、请假:一天扣一天基本工资,二天扣二天基本工资,三天同样,不可以电话请假,有事提前请假,在工作安排好的情况下提前1天写请假条,并找部门主管和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否则视为矿工。8、外出公事:早上和下午未打卡,一定要找公司领导签字并说明原因,领导未签字,按旷工半天计算。9、关于休息日,各部门实行轮休,不得连续休息2天或3天,休息一天间隔至少5天。二、打卡管理: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罚款50元。2、人事部门负责考勤制度的执行与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结果直接与工资挂勾。3、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违者扣薪50元/次。4、员工在打卡时,应自觉遵守秩序,打卡完毕将卡依插入本部门区域,不得乱放,违者罚款10元。5、因卡钟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行政部门登记上下班时间。6、每月1日,按员工工号填写下月考勤卡,每月于1号将上月考勤卡送交行政部。7、上、下班忘记打卡者,须在次日告知行政部,经核实后由行政主管签字,否则作缺勤处理。三、请假流程:1、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由各部门负责人批准签字后交行政部备案,未在行政部门备案的请假视为无效,强行请假作旷工处理。2、员工在上班期间若私人有紧急情况需请假的,需填写《请假申请单》并由总经理或行政主管批准签字方可。2、员工请产假必须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门申请,并附医院或当地政府相关证明。3、凡请假员工,假期未满上班或超假必须到人事部门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未办理销假手续者假期内上班不计工资,超假但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以旷工处理。。4、员工离职手续办理,主管以上或财务需提前一个月、其他员工则需半个月写书面申请经过部门经理或主管同意签字后交公司总经理签字生效,在总经理签字后向各自部门交接工作。如未按照以上手续离职的不予以结算工资。5、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有效。2011-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