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设立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14〕21号)文件精神,以及《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比办法(试行)》的规定,结合我院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制定教育科学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
一、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括:(一)非定向生;(二)自筹经费生;(三)享受“双少生”政策且生源为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四)不享受原单位工资福利待遇的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必须提供原单位的相关证明
二、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金额与奖励人数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根据学校分配的奖学金指标,我院按照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总人数3%的比例来推选国家奖学金人选(共13名)
三、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第一条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一)取得广西师范大学正式学籍;(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五)课程学习成绩平均不低于85分(外语免修者外语成绩默认为75分);(六)入学外语达到免修条件,或者读研期间外语水平达到申请硕士学位的外语要求,即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或六级考试达到360分(含)以上;(七)在专业领域有一定的成就和成果:或发表学术论文;或发明专利;或设计、发表重要作品;或出版专业专著;或个人在各类专业竞赛中获得三等奖或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