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区政办司法鉴定机构考核通知与区政办地名标志设置通知汇编区政办司法鉴定机构考核通知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年度司法鉴定机构年度考核的通知》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区司法鉴定工作实际,经讨论决定,自年11月7日起至12月20日,对我区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年度考核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核内容:(一)资质情况
1、人员情况
法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司法鉴定人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和规定条件
2、仪器设备配置情况以及性能状况
仪器设备是否符合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基本配置标准(暂行)》,其性能是否满足鉴定需要
3、能力验证情况
是否根据省厅部署,积极参加并通过能力验证
4、教育培训情况
是否根据《省司法鉴定教育培训实施意见》和《年全省司法鉴定教育培训计划》开展教育培训,参训率多少
5、认证认可工作情况(加分事项)
司法鉴定机构是否开展认证认可,是否建立并运行质量管理体系
6、延续登记情况
司法鉴定机构是否根据规定要求,按时上报延续登记材料,材料是否齐全、法律规范
(二)执业活动情况
1、鉴定受理情况
对委托的鉴定事项和鉴定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是否统一受理,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受理并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
第1页共6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鉴定实施情况
司法鉴定机构是否指定或者选择二名以上鉴定人共同实施鉴定,是否依照有关规定保管和使用鉴定材料,是否对鉴定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并签名,适用技术标准和技术法律规范是否正确
3、文书档案情况
司法鉴定文书制作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档案材料是否齐全,鉴定档案是否有专人管理,档案管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4、采信情况
出具的鉴定意见是否被采信,采信率多少
5、投诉和处罚情况
是否严格执行《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建立投诉处理内部管理规定,年内收到投诉数量,有效投诉件数,对投诉案件是否有登记,有调查,有处理,对转办的投诉案件是否仔细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