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缴费指引(灵活就业人员)一、 社保缴费登记从 2009 年 9 月 1 日起,蓬江区范围内非农业户口的灵活就业人员(含曾登记但已停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无业人员、退休年龄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在行政服务中心地税窗口办理社保缴费登记,登记后到蓬江区办税服务厅申报缴费,其中地址在杜阮、棠下、荷塘三镇的灵活就业人员可直接在所属的地税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登记和申报缴费;江海区范围内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登记直接在江海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
已办理缴费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若登记的地址、联系电话发生变更,到所属登记部门办理变更
登记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需持证明资料和医保卡到所属社保局修改
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办理社保缴费登记和变更登记:①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需代办请同时出示代办人身份证;③未达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需同时提供本人《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
灵活就业人员需停止缴费的,持本人身份证(含代办人身份证),向所属办税服务厅递交《社会保险费变动申报表》,地税局审核后办理停保,如有欠费,需先清理欠费再办理停保手续
停保后,持本人身份证、《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到社保局结算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一)养老保险参保条件:蓬江、江海区非农业户口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但退休人员需在退休前曾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才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蓬江、江海区非农业户口的灵活就业人员 2008 年 12 月 31 日前曾在蓬江、江海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未曾缴纳医疗预付金的需缴纳医疗预付金
退休人员,一次性缴足 20 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业务在所属社保局办理
(三)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蓬江、江海区非农业户口的灵活就业人员
(四)灵活就业人员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