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QSM323-2009元器件选用管理办法版本号:C修订状态:0受控状态:2009年月日批准2009年月日实施山西科泰微技术有限公司KQSM326-2007文件修改记录KQSR101序号文件名称编号通知单号修改页码条款修改日期起草人批准人1KQSM323-20091总则本办法规定了公司产品在研制、生产、使用各阶段对电子元器件(以下简称元器件)的选择、采购、验收、筛选、保管、使用、失效分析、信息管理等选用过程的质量与可靠性管理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军品元器件的选用管理,非军工产品可以根据产品需要参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
2参考标准QJ3065
4-98《元器件筛选与复验管理要求》GJB1032《电子产品筛选试验要求》GJB3404-1998《电子元器件选用管理要求》GJB2649-1996《军用电子元件失效率抽样方案与程序》GB/T1772-79《电子元器件失效率试验方法》3职责3
1总经理负责批准元器件采购计划
1副总经理(分管技术)及分公司副总经理(分管技术)批准产品明细表;批准超目录选用元器件申请
2副总经理(分管运管财务)负责审核元器件采购计划,签署或授权签署元器件采购合同
负责批准公司原器件优选目录及目录的修改,负责批准元器件超目录选择
2副总经理(分管生产质量)负责批准元器件检验大纲,批准元器件筛选试验方案
3各技术部及分公司各技术部按产品设计需要选用元器件,制订产品明细表;对超目录的元器件提出选用或列入选用目录申请
4运行管理部负责按元器件采购计划采购元器件,并提交检验;负责对筛选后电子元器件进行分级管理
5质量部负责实施元器件的检验及筛选;出具检验及筛选报告,并作检验及筛选等级标识;组织元器件列入公司选用目录评审
6生产部、各技术部及分公司各技术部、测控生产部2KQSM326-2007领用元器件并进行分级管理;在使用分级元器件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