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法案例合伙企业法案例案例 1 王某、周某和李某决定合伙做生意, 于是登记成立大鹏汽车修理部这一无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王某出资 10 万元,周某用店面出资折算为 5 万元,李某则负责经营, 其劳务折算出资 5 万元。请问:(1) 李某以劳务出资是否合法?应经过什么程序 ? (2) 若李某以自己的修车技术出资是否合法? (3) 若李某以自己注册的 " 大鹏 " 商标出资是否合法 ?如何操作 ? (4) 三人约定,若有盈利,则大家平分,若有亏损,则与李某无关,其余二人平摊,是否合法?为什么 ? (5) 在合伙成立当年,王某因为生病欠下巨债,要求分割合伙企业财产,其要求是否合法?为什么 ? (6) 若王某未与周某和李某商量,将大鹏商标私自转让给姚某, 后被周某和李某发现并主张无效。在何种情况下该商标转让有效,何种情况下无效 ? (7) 王某以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活动获得利润,王某说这都是自己劳动所得,周某和李某没有投入,应由其独得。如何处理?若王某以合伙名义进行该项商业行为亏损, 周某和李某认为是王某未经其同意独自活动, 不愿承担损失, 应如何处理 ? (8) 王某见生意不错,和另一个朋友范某在不远处又合伙开了一个汽车修理部,是否合法?如何处理 ? (9) 未经王某和周某同意,李某将自己的千斤顶以市场价卖给了本合伙企业,效力如何?在怎样的条件下,李某本人可与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10) 因经营不善面临亏损, 王某和李某想退出合伙,若没有新的合伙人加入, 应该如何处理 ?若只有王某想退出, 而又有唐某想接替王某的份额,李某也想以同样价格接替王某的份额,该如何处理 ?若唐某出的价格比李某高, 又如何处理 ? (11) 唐某入伙后,发现他入伙之前的原合伙企业资不抵债, 债权人孟某向法院起诉, 哪些人可以成为合格被告,为什么? (12) 若唐某入伙以后, 合伙企业新欠张某债务,已退伙的王某应否对此负责? (13) 唐某个人欠张某10 万元,无力偿还,张某主张代位行使唐某在合伙中的利润分配权,如何处理 ?若唐某从合伙分得10 万元利润,张某向唐某主张用利润偿还,应否支持?唐某个人资产无力偿还,张某向法院主张强制执行唐某的合伙份额,应否支持 ?若李某愿意以同样的价格承受唐某的份额,该份额应归李某还是归张某承受? (14) 唐某个人欠张某10 万元,张某又欠合伙企业 10 万元,张某主张抵销,效力如何? (15) 若合伙企业解散时, 合伙人有李某和周某,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