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框法律保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2009 年 10 月 20 日下午,因未按要求自带清洁用具参与教室清扫,盘龙区双龙乡双龙中心小学 3 名学生被班主任体罚,这名教师要求 3 名学生脱下全身衣服,赤身裸体站在全班同学面前。 思考:这位老师侵犯了学生的什么权利?1.依法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能够自觉尊重他人,学会保护自己的个人隐私,增强尊重别人隐私的法律意识。2.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培养初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格尊严和保护个人隐私的能力。3.了解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懂得法律保护公民的个人隐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漫画中的老师批评学生说:“你简直就是个废物”。该老师的做法侵犯了学生的什么权利?一、我们的人格尊严不容侵犯1. 人格尊严的含义 人格尊严,指公民所具有的自尊心以及应当得到社会和他人最起码的尊重的权利。2. 人格尊严的内容 人格尊严包括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等。 案例一:南京一位年近 6 旬的老汉近日被一桩飞来的麻烦缠身,他的照片上了一个高档楼盘的广告,鼓楼广场的巨型广告牌上,楼盘销售资料上,都有老人的形象。一不留神成了“广告明星”,可这“明星”真不是好当的,平静的生活就此被打乱,还受到一些街坊邻居和亲朋好友的误解。老人想不通,自己的照片怎么登在楼盘广告上了。 案例二:记者小陶用相机拍下某妇女晾衣服把小树都快压断的照片,并向报社反映,呼吁公民要保护树木花草。该妇女却说小陶侵犯了她的肖像权。 请大家分析一下,两个案例中到底哪一例是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为什么? 也就是说,凡是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就必须取得肖像权本人的同意,否则就构成侵权。但如果并非以营利为目的,也并非出于恶意而使用公民的肖像权,虽未经本人同意,也不属于侵权行为。民法通则第 100 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此外,丑化公民的肖像,故意损毁公民肖像,以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宋祖德、刘信达兄弟的博客属捏造、诽谤,严重侵犯了电影艺术家谢晋的名誉权,法院判其停止侵权,在网络和媒体上公开道歉,并赔偿原告、谢晋遗孀徐大雯经济损失 89951.62 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20 万元。讨论:( 1 )法院的判决说明了什么 ?( 2 )你从这一案例中受到了什么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