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 通 部公路统计报表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2004年9月总 说 明一 、 为 准 确 和 全 面 了 解 全 国 公 路 基 本 情 况 , 满足 各 级 政 府 及 交 通 主 管 部 门 制 定 行 业 政 策 和 发 展规 划 的 需 要 , 加 强 公 路 行 业 管 理 和 公 众 出 行 信 息服 务 工 作 , 根 据 《 统 计 法 》 、 《 公 路 法 》 及 有 关规 定 , 制 定 本 制 度 。二 、 本 制 度 经 国 家 统 计 局 备 案 , 备 案 文 号 为 国统 办 函 号 。三 、 本 制 度 总 体 要 求 如 下 :1 、 统 计 季 报 报 部 截 止 日 期 为 季 末 15 日 ; 统 计 年报 调 查 截 止 日 期 为 统 计 年 度 的 12 月 31 日 , 报 部 截止 日 期 为 次 年 的 1 月 31 日 。2 、 本 制 度 由 省 ( 区 、 市 ) 、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计 划 单 列 市 公 路 管 理 机 构 组 织 实 施 , 报 部 年 报 必须 加 盖 填 报 单 位 公 章 , 以 及 填 报 单 位 统 计 负 责 人 、具 体 填 表 人 签 字 。 上 报 时 还 须 附 带 统 计 软 件 生 成的 数 据 上 报 磁 盘 , 该 数 据 必 须 与 书 面 年 报 的 数 据保 持 一 致 , 交 通 部 公 路 司 将 以 磁 盘 数 据 作 为 数 据源 进 行 全 国 汇 总 , 以 书 面 年 报 作 为 存 档 依 据 。3 、 严 格 按 照 本 报 表 制 度 中 规 定 的 计 量 单 位 、 数值 精 度 填 报 , “ 里 程 ” 类 数 据 保 留 三 位 小 数 ,“ 延 米 ” 类 数 据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4 、 本 报 表 的 统 计 范 围 、 统 计 指 标 除 本 制 度 中 有特 殊 规 定 以 外 , 均 按 交 通 部 发 《 公 路 主 要 统 计 指标 及 计 算 方 法 规 定 》 ( 交 规 划 发 [2002]6 号 ) 、《 公 路 工 程 技 术 标 准 》 ( JTG B01-2003 ) 执 行 。四 、 为 便 于 工 作 联 系 , 在 报 送 年 报 时 , 应 同 时 填报 各 单 位 联 系 方 式 登 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