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 kV 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ion of 1kV and under feeder cableengineering electric equipment installation engineeringGB 50258—961 总贝 U1.0.1 为保证电气装置配线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技术进步,确保安全运行,制 订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中 1kV 及以下配线工程的施工及验收。1.0.3 配线工程的施工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当修改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 同意,方可进行。1.0.4 采用的器材及其运输和保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当产品有 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1.0.5 器材到达施工现场后,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1.0.5.2 型号、规格及外观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1.0.6 配线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国家现行标准及产品技 术文件的规定。1.0.7 配线工程施工前,建筑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1.0.7.1 对配线工程施工有影响的模板、脚手架等应拆除,杂物应清除。1.0.7.2 对配线工程会造成污损的建筑装修工作应全部结束。1.0.7.3 在埋有电线保护管的大型设备基础模板上,应标有测量电线保护管引出 口座标和高程用的基准点或基准线。1.0.7.4 埋入建筑物、构筑物内的电线保护管、支架、螺栓等预埋件,应在建筑 工程施工时预埋。1.0.7.5 预留孔、预埋件的位置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应埋设牢固。1.0.8 配线工程施工结束后,应将施工中造成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孔、洞、沟、 槽等修补完整。1.0.9 电气线路经过建筑物、构筑物的沉降缝或伸缩缝处,应装设两端固定的补 偿装置,导线应留有余量。1.0.11 电气线路与管道间的最小距离,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A 的规定。1.0.12 配线工程采用的管卡、支架、吊钩、拉环和盒(箱)等黑色金属附件,均应 镀锌或涂防腐漆。1.0.13 配线工程中非带电金属部分的接地和接零应可靠。1.0.14 配线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 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2 酉己 管2.1 一般规定2.1.1 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的电线保护管,管口及其各连接处均应密封。2.1.2 当线路暗配时,电线保护管宜沿最近的路线敷设,并应减少弯曲。埋入建 筑物、构筑物内的电线保护管,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 15mm。2.1.3 进入落地式配电箱的电线保护管,排列应整齐,管口宜高出配电箱基础面 50~80mmo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