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构改革对共青团工作的影响及对策建议乡镇是我国最基层的行政机构,一头连着城市,一头连着农村,在农村乃至整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几千年来,我国乡镇设置不断演变。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我国行政机构改革改革的需要,乡镇机构进行多次重大改革,每次都对共青团工作产生巨大的影响。同大家一起交流三个方面的内容。乡镇在我国历史上的演变轨迹;新中国成立以来历次乡镇机构改革概况;乡镇机构特别是新一轮改革对共青团工作的影响及对策建议。一、我国历史上乡镇的演变轨迹乡制始建于西周,已有3000余年的历史。乡镇作为国家设置的一种地方行政建制,从理论上讲,应具有以下特征:保持行政地域的完整性、人口规模的适度性、管理层级的有序性、机构设置的合理性、职能定位的科学性、组织制度的规范性、政权名称的固定性。乡镇建制经历了乡官制、职役制、自治制等多次变革。(一)乡官制下的乡镇乡官制。就是乡治为官治,乡官是官。据史载,西周初年,大小国家和部落多至数百个,周王朝为了加强对乡里社会管理与控制,开始建立乡制。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乡,万二千五百户。此时的乡制规模较大,层级划分细致,注重相保、相爱、相葬、相救、相賙、相宾等社会功能。乡官皆有品级,是公务员。邻长位下士,自此以上,稍登一级,至乡而为卿也。秦朝时期,对乡制进行重大改革,对后世产生了巨大影响。据史载,秦时十里一亭,十亭一乡。朝廷授予地方官员一定的权力,即根据人口多寡可随时调整和变动乡的建制规模及员额编制,从而使后来的乡建制规模越来越小,地位和作用也逐渐降低。魏晋、隋唐时期,乡的规模仅为500户左右,与周代的万户之乡无法相比。乡官隶属关系复杂,各自为政,肢解了基层政权的独立性和完整性。到中唐以后,随着均田制的废弛、第1页共14页两税法的实行,地主阶级内部结构发生了变动,原来实行乡官制的乡里制度,已经开始向职役制转化。(二)职役制下的乡镇职役制。就是乡治由官治转为半官式的绅治。由于隋唐实行科举制,官与吏分设,官作为士身居要职,而吏的地位逐渐降低,颇有义务服役的性质,乡官从某种程度上讲不再是官,乡制逐步从乡官制向职役制转变。自此,隋唐至清末的千余年间,我国乡里社会的政治下层,实由官治而沦为半官式之绅治。北宋中期,王安石在全国推行了保甲制度,即保甲之法,十户立一牌头,十牌头立一甲长,十甲长立一保正,保甲人员之都保正、都保副正、大保长都不支薪,出现轮差、募充,几乎把乡官制的政治色彩全部抹去。清代除了继承明朝以来的自然村落的形态之外,采取明朝的里甲制,作为赋役征收的机构;采取宋朝的保甲制,以维护地方治安。但上述改革措施大大增加了吏胥人数,加重了百姓的负担,致使吏胥视民如鱼肉,民畏吏胥为虎狼。这是职役制下的乡村政治生活的真实写照。(三)自治制下的乡镇虽然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里没有地方自治之说,但在清朝末年也出现了乡村自治的萌芽。一是太平天国的乡村组织采取寓兵于农的方法,建立守土乡官制,此时的乡官均由保举或公举的本地人充任、且多由贫苦农民构成,平时负责管理地方行政事务,战时执行军事任务。二是光绪末年和宣统初年开始提倡乡镇自治。光绪三十四年(19),晚清政府制订中国有史以来第一部《城镇乡自治章程》,规定:城镇乡为地方自治的基层单位,城镇人口10万人以上者设为区,5万人以上者设为镇,乡村人口5万人以下者设为乡。城镇乡分别成立自治公所,设议事会和董事会等机构,主要负责学务、卫生、道路工程、农工商务、慈举、公共营业等事务。议事会的议员均由选民互选产生,但属于名誉职务,不支付薪水,只有董事会的成员才发薪水。(四)民国时期的乡镇改革进入20世纪上半叶,我国的国家行政权开始从县一级下沉第2页共14页到了乡村社会,形成了党政权力高度一体化和政治、经济、行政与社会权力高度集中的金字塔式的权力结构。1928年后,国民党政府制定法律政策,力图使所有乡村社会与政府之间保持明确的隶属关系。在抗日战争爆发前,国民党政府曾规定:百户以上村者设乡,百户...